煙草在線據意大利生活網報道 于今年6月出臺、10月份獲批準的教育法一條款為公共場合使用電子卷煙打開綠燈。據悉,依據于10月23日由詹卡洛·加蘭(自由人民黨)領導的國會文化委員會批準的教育法第4.25條款打破了此前希爾齊亞法令第51條10b條款規定的公共場合禁止使用卷煙的禁令。據了解,意大利國會報刊《Public Polic》在11月8日對該法令進行深入研究后終于發現了這個“瞞天過海”的漏洞:該條款使得電子卷煙不被列入傳統禁煙令。不過新教育法仍禁止在學校內使用電子煙。
加蘭——“不是失誤”,而是對“過度禁煙主義的修正”,特別是那些廣告。國會文化委員會主席加蘭向安莎通訊社解釋稱,“該條款擬對7月份出臺的過度嚴苛的法令進行修正,經過3次審核的禁煙令不僅禁止在玻璃窗上貼有關電子煙的廣告,甚至比普通煙草更加嚴苛,然其原意僅要求電子煙與傳統煙草平等對待”。“這是一個全新且正快速發展,但同時又遭到重稅壓制的行業的呼聲”,加蘭還解釋稱,“作為一名前煙民,我對電子煙的危害研究成果不做評論,盡管維羅奈希教授最新的研究結果證明電子煙利大于弊,我僅希望這個新興行業不要遭到無理法令的阻撓”。
希爾齊亞——衛生部前部長、全國煙草咨詢會主席、2003經驗法令提出者基羅拉莫·希爾齊亞對電子煙不受禁煙令管制的消息“深感驚訝”。“先是高得離譜的征稅,如今卻像在補償”,希爾齊亞表示稱,“在公共場合以及廣告上為電子卷煙大開方便之門,這是一種糟糕的形象”。希爾齊亞還表示稱,“如果是為了戒煙,我贊成電子煙。雖然其尼古丁的危害小于傳統煙草,但也不能強迫周圍人吸有著尼古丁含量煙霧的‘二手煙’”。希爾齊亞最后稱,“盡管木已成舟,但我們希望仍有修改的余地”。
瑪嘉蘭奇納——“舊禁煙令仍具有法律效應,因此我們堅決反對新條令”,意大利全國防護協會主席、羅馬大學煙草問題教授嘉科莫·瑪嘉蘭奇納表示稱,“一項有益于大眾健康的法令被刪除了。我了解該法令僅限于電子煙,但卻迫使周圍人吸二手煙,雖然其尼古丁含量比傳統煙草低20倍,但亦如我們與Federasma協會與BPCO協會聯合研究后發現,其仍含有PM10與PM2.5等危害物。希爾齊亞禁煙令使得意大利在2003年成為歐洲十大禁煙國之一,之后因相關經費的不足,導致我國的禁煙排名不斷下降”。瑪嘉蘭奇納認為應該繼續禁止張貼顯示電子煙的廣告:“空氣質量很重要。經營者在保證食品衛生的同樣,也有保證空氣健康的義務”。瑪嘉蘭奇納最后稱,雖此“煙霧”非彼“煙霧”,但“在公共汽車或餐館里吸著總不是件令人舒服的事兒”。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