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草在線專稿 引:重慶煙草工業有限責任公司重慶分廠正在組織學習《國家煙草專賣局辦公室關于重慶煙草工業有限責任公司重慶分廠火災事故的通報》(國煙辦綜[2013]184號文件精神,深刻剖析重慶煙草工業有限責任公司重慶分廠火災事故,筆者也作了深刻的反思,是人的原因還是制度的原因?還是履職履責上的原因?筆者認為:在未辦理動火證的情況下,擅自違章對風機殼體進行電焊作業,致使風機內塑料填充物燃燒,其主要原因還是沒有嚴格按照規章制度辦事,執行制度不嚴;其二是人的不負責任的具體表現,這其中也包括監管責任。筆者就此次火災事故談幾點看法。
一、加強安全工作要注重在落實的行動上
2011年11月26日,國務院印發了《國務院關于堅持科學發展安全發展促進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的意見》。這是繼2004年《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2010年《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之后,以國務院名義下發的關于安全生產工作的又一重要文件。特別是《國務院關于堅持科學發展安全發展促進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的意見》,是針對“十二五”開局之年全國安全生產狀況繼續保持穩定好轉的發展態勢,但形勢依然嚴峻、安全發展任務十分艱巨繁重的背景下出臺的。所以我們一定要以《國務院關于堅持科學發展安全發展促進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的意見》為引領,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和統攬,貫穿“以人為本、安全發展”的理念;貫穿“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加強對國務院在安全生產上的一系列決策部署和重要指示精神的學習,確保貫徹落實落到實處。
二、規章制度是確保企業安全的重要準則
工廠的制度不僅企業生存發展的需要,也是對員工負責的需要,作為規章制度具有“法”的本質和屬性,是依法治企的重要抓手。就安全管理工作而言,安全管理工作是一個動態的,所以在抓好規章制度落實上就需要從三個方面去下功夫,一是要增強員工對規章制度的意識,自覺依據規章制度抓工作落實,使各項工作在執行規章制度監督下,有章可循、有法可依,確保制度的有效執行力;二是貴在執行,作好表率作用,帶頭執行制度,以自己的示范效應和榜樣作用,激勵和帶動員工更好地執行制度,只有在落實制度上以身作則、率先垂范,堅持嚴人先嚴己、嚴下先嚴上,才能切實樹立起有法必依、照章辦事的良好導向,只有帶頭落實制度,提高落實制度的執行力,才能夠促進制度的真正落地,維護制度的有效運行;三是要抓關鍵。我們說:影響制度落實的因素是多方面的。但只要抓住了關鍵環節,就能有效推動制度落實。同時要抓好落實制度的問責機制,對不執行制度、不按制度辦事的人和事,要依據法律法規、規章制度,追究其相關人員的責任,這樣才能凸顯其權威性。
三、整體與個人責任是履行者的神圣職責
通過看重慶煙草工業有限責任公司重慶分廠火災事故,我們應該要完全消除“這不歸我管,是那個那個部門的事,”“這不關我的事”“這事情不歸我負責”“這個事你要去問那個那個”“不是我的問題”等等類似不負責任的行為話語以及一些推委的作風。安全到底是那個人的事?作為一個整體,一個整體中的一分子,任何一個人都有責任!所以,“個人責任”不是要去改變他人,而是要從根本上去先改變自己,形成一種整體責任,去關注企業、關注安全,把“分內責任”與“分外責任”有機地結合,不僅做好“份內事”,更要關注“份外事”,以企業是我家,盡職盡責地做好每一件事,才能在安全管理這條鏈上,把握每一個環節、每一個接口,去唱響企業安全的“正能量”。如果在安全上出現含蓄的推委、抱怨的失態心理、拖延的工作態度、執行不力的行動等等潛在的核心問題,早晚都要出現問題。大家記憶猶新的86年6月23日我廠的火災事故,至今人們都不會忘記吧。
四、強化外來施工安全監督管理刻不容緩
2012年筆者曾經寫了一篇《不可忽視的安全管理環節之我見》,談論了外部因素發生的不安全行為所給企業帶來的危險信號。這里我們再看看重慶分廠火災事故,“在未辦理動火證的情況下,擅自違章對風機殼體進行電焊作業,”試想:未辦理動火證就動火作業,規章制度那里去了,同時作業場所是否有監護人,是否有防護措施,如消防滅火器等等,這些都是組織、實施人應該思考的問題,重慶分廠火災事故值得我們深思。所以,強化外來施工安全監督管理刻不容緩,不要因外來施工人員安全責任意識的淡薄,構成對企業的潛在威脅,一定要在組織實施作業前多問幾個為什么。同時要加大對施工現場的有效監控、監管,充分利用監管、現場監理人員在施工現場的監督作用,把橫向管理與縱向監管、現場監理有機結合,不管工廠如何一個員工,只要是從工廠安全角度考慮,筆者認為對外來施工方任何苛刻要求也都不會過分!只有采取有效的監督、管控手段,才能還企業一個“責無旁貸”;才能秒殺“袖手旁觀”;才能共筑企業安全的防護網。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