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上到“七一”了,今年是建黨一百周年。不少單位評選優秀黨員工作正在如火如荼的展開。然而,獲評優秀的黨員,真的是實至名歸嗎?經筆者調查一些長期勤勤懇懇、創新開拓的黨員莫名其妙“落榜”,有的黨員稀里糊涂“上榜”。導致評優失去了價值,淪為形式主義。已經偏離了表揚先進、激勵后進的正常軌道,甚至讓大部分黨員見怪不怪了。這讓嚴肅的評優,變成形式主義,偏離正常軌道的激勵導向,讓一些默默奉獻卻得不到認可鼓勵的黨員逐漸喪失工作激情,同時催生了一些投機取巧的不正之風。
??但是有的領導既沒能設計出有效的方案,又不敢自說自話隨意指定,就索性將黨員投票作為評優的唯一依據,讓黨員通過票選來決定評優人選。這對于打破“一言堂”“論資排輩”“輪流坐莊”等“潛規則”是極為有利的。不過,有單位搞評優僅看得票數、得票率,不顧實況、不看實績、不看實效。得票的多少當然與工作效能有關聯性,但并不一定能夠必然反映出工作實況,得票多的并非真能干,得票少的也未必不優秀。尤其是對一些真正干事的、敢于在工作中碰硬的黨員,難免工作中不出差錯、不得罪人,這類本身應該是優秀的典型,但在票數上可能很吃虧。
??完全“把矛盾下放”,這是一種懶政,也會導致評選結果不公正。選票雖然在一定程度上代表基層心聲,是評優的重要參考。但在投票過程中,也似乎沒有什么制度能確保每張選票都是出于公心,不帶私欲,都能堅持原則,突出實績。如果機械地“以票數論英雄”,不做過細分析和全面考量,結果不僅可能失真失準,而且容易催生“老好人不吃虧”的現象,讓一些“老好人”和一些熱衷于拉票的“能人”上榜。
??組織評優時,應該首先設置基本門檻、約束性條件,在達到基本條件的前提下充分考慮黨員意見,建立綜合性評價體系。既看得票但又不唯得票,而是在注重選票的基礎上綜合考量、作出決定,既充分尊重黨員的意見,又充分尊重“民主集中制”這一黨的根本組織原則,用好“民主集中制”這個法寶,其實就是在發揮我們的制度優勢,而通過這種方式實踐出來的“評優”,立得住也經得起事實檢驗,能最大限度催生出崇尚實干的氛圍,這也就應和了我們設立評優制度的初心。既引導黨員群眾樹立正確的工作導向,又提升了基層部門領導班子的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
這種評優評先方式,能有效規避“唯票而論”誤區。在充分尊重黨員群眾意見基礎上,再結合實干實效綜合考評。這樣不僅可以表彰先進,也可以鼓勵后進。客觀來講,在這種方式下,即使實干者因為工作得罪了人損失了票數,厚實的成績也足以證明“優秀”和“先進”。讓優秀真正普及開來,讓黨員群眾看到身邊榜樣的力量。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