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煙草專賣局、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聯合下發了《進一步保護未成年人免受電子煙侵害的通告》,明確不得向未成年人銷售電子煙,不得通過互聯網銷售電子煙,不得通過互聯網發布電子煙廣告。最近,國家衛生健康委、中宣部、教育部等八部門聯合印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青少年控煙工作的通知》,對電子煙專門作出了規定。《通知》特別分析了我國青少年人群使用電子煙的情況,對近年來我國青少年人群使用電子煙呈明顯上升趨勢的現狀表示了擔憂。在這個基礎上特別強調,要全面開展電子煙危害的宣傳,要加強電子煙的規范管理。這個文件不僅對電子煙有關問題提出要求,而且對整個青少年控煙工作都提出了相應的規定和要求。
(一)強化青少年控煙宣傳引導,要求針對青少年廣泛宣傳煙草危害,充分發揮學校教育主渠道作用,培育青少年無煙文化。在學校范圍內要加強青少年控煙的宣傳、教育、引導和管理。
(二)嚴厲查處違法向未成年人銷售煙草制品。煙草專賣零售商須在顯著位置設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煙草制品的標識。同時強調,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煙草制品。不得通過各類信息網絡平臺零售煙草專賣品。
(三)加大對違法煙草廣告的打擊力度。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在大眾傳播媒介或者公共場所、公共交通工具、戶外發布煙草廣告,不得利用互聯網發布煙草廣告,不得向未成年人發送任何形式的煙草廣告。嚴禁煙草廣告誘導青少年吸煙。
(四)加強影視作品中吸煙鏡頭的審查。嚴格控制影視劇中與劇情無關、與人物形象塑造無關的吸煙鏡頭。對于有過度展示吸煙鏡頭的電影、電視劇,不得納入各種評優活動。
(五)全面開展電子煙危害宣傳和規范管理。加強對電子煙危害的宣傳教育,不將電子煙作為戒煙方法進行宣傳推廣。倡導青少年遠離電子煙。不得向未成年人銷售電子煙。有效防止青少年誤入電子煙迷途。
(六)全力推進無煙中小學校建設。任何人不得在校園禁煙區域及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動場所吸煙,校園內和校園周邊不得銷售任何煙草制品,在校園醒目位置設置禁煙標識和舉報電話,任何人在校園內吸煙,都可以舉報,要還孩子們一個清新的無煙校園環境。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