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草在線據《法制晚報》報道 近日,北京市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中提到,作為2014年的立法工作之一,將制定控制吸煙條例。
中國已多年保持世界第一煙草大國地位,吸煙人群仍在上升,控煙成效與形勢不容樂觀。控煙話題一直都是中央與地方兩會的常規性議題。近期舉行的北京市人大會議即明確將《北京市控制吸煙條例》納入立法計劃,預計2014年上半年審議通過。地方性法規跟進國家控煙立法是控煙法治化的重要成果,但其具體成效仍有待觀察,且執行上依賴于公眾監督和參與。
領導帶頭吸煙? 成控煙絆腳石
從政治與法律行動的層面來看,中國的控煙事業盡管成效有限,但一直沒有放棄努力。2003年,世界衛生組織正式批準《煙草控制框架公約》,中國于同年簽署該公約。其實早在1995年北京市就有控煙的地方性法規出臺,即《北京市公共場所禁止吸煙的規定》,其中對單位與個人的違規吸煙行為設定了罰款。在中國加入控煙公約之后,上海、廣州等地相繼出臺了更加細致的地方控煙法規。衛生部也于2011年出臺了《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其中第18條明確規定了公共場所的禁煙義務。
不過,這些法律行動與公約的正式要求相比還有較大差距,尤其是國家級控煙立法的長期缺位。按照《行政處罰法》的規定,“法律”以下的各種立法或文件的處罰設定權受到嚴格限制,這使得地方性立法的效力保障機制嚴重不足,導致控煙成效甚微。
為何具有公約基礎和國民共識的控煙立法舉步維艱呢?原因較為復雜。首先,煙草文化根深蒂固,民俗基礎依然可觀。其次,黨政干部引導的吸煙社會風氣尚未根本扭轉。中國是“官本位”傳統,領導帶頭吸煙是中國控煙的主要絆腳石之一。
為此,中央于2013年底正式發布了《關于領導干部帶頭在公共場所禁煙有關事項的通知》,全力推動黨政機關無煙化和公務活動無煙化。上行可下效,這一通知盡管只是中央的一個規范性文件,但在中國的黨政傳統下,或可略補國家級控煙立法缺位之憾。
樹立控煙法執行的“公眾參與模式”
中國控煙的滯后固然有國家級立法缺位的原因,但已有的各種法律規范效果不彰卻暴露出執行力的薄弱。根據2014年北京兩會傳遞出的信息,擬議中的控煙條例將主要從三個方面推進:加大處罰力度;加強控煙管理;擴大禁煙范圍。作為地方性法規,京版條例也有望在領導干部禁煙上出現細則性規定。盡管如此,筆者認為控煙法治化的關鍵還在于公眾參與,因為官員畢竟為數較少,公眾才是煙草文化的土壤,也是落實控煙諸項目標的行動主體。
既有的控煙法律執行高度依賴于硬法式的處罰,然而控煙處罰存在“法不責眾”的特殊困難,對單位的處罰在“官本位”傳統下更是難上加難。所以,許多地方控煙法規中的處罰條款長期“休眠”。為此應樹立控煙法律執行的“公眾參與模式”,具體操作可循如下要點:
第一,賦予公眾行政救濟權來推動控煙行政機關依法行政。公眾參與應以公眾法律權利為基礎,這就涉及現代行政管理中的“公眾充權”問題。公眾向控煙行政機關舉報或投訴后,如果后者不履行法定職責,應明確賦予公眾以行政復議權和行政訴訟權。這在北京市控煙條例的專家建議稿中出現過。
第二,重視網絡監督機制的合理利用。如公眾或機關工作人員使用“隨手拍照”的形式記錄黨政干部違規吸煙的行為并“曬”到網上,有關部門應按照中央禁煙通知嚴格處理。
第三,在法律執行上兼顧硬法機制和軟法機制。在硬法上加大處罰力度是必要的,但不能單純依賴處罰,而要充分利用公眾譴責、現場圍觀說服等社會共同體軟法機制推進控煙目標的落實。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