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草在線據《貴州都市報》報道 未滿11歲的小學五年級孩子竟偷拿了家中的六七百元錢,到動漫禮品店瀟灑購物,當家長找上門要求退貨時,商家卻以正常消費為由拒絕退款,12月5日,記者從省工商局獲悉,經六盤水干溝橋市場監管執法大隊調解,商家同意退還購物款450元,其余的120元則作為物品折舊費由孩子的家長承擔。
據了解,近日消費者馮先生來到六盤水市紅果工商分局干溝橋市場監管執法大隊投訴,稱小學五年級的兒子偷偷拿了家中的錢,在開發區某動漫禮品店一下就花了570元,購買學習機、游戲機和充電器等多種物品,當馮先生發現并找到商家要求退貨時,店主卻說孩子是正常消費,且商品無質量問題,拒絕退款。
無奈之下,馮先生只得向工商部門求助。執法人員立即來到動漫禮品店,向商家指出,消費者是一名11歲的未成年人,屬于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因此他在進行大宗消費行為時,必須事先征得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或由法定代理人代為實施,否則就是無效民事行為。這起糾紛中,馮先生作為家長監護不嚴,所以也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同樣要承擔相應損失。
經執法人員耐心調解,雙方和解,馮先生退還全部貨物,商家也退還購物款450元,其余的120元則作為物品折舊費由馮先生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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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