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草在線專稿 案例:邵某在玉環縣楚門鎮工業區經營著一間小賣部,由于邵某經營得當,平日里來店里買東西的人也特別多,小賣部里的卷煙也特別好銷,有時有些卷煙也會經常脫銷。日前,玉環縣煙草專賣局在對其實施檢查過程中,發現店中有不屬于其卷煙噴碼的若干卷煙,玉環縣局遂以未在當地煙草專賣批發企業進貨為由當場進行了先行登記保存。在查處過程中,邵某稱因為當時店中若干品牌的卷煙已斷檔,為了不影響生意所以她就去丈夫金某經營的小賣部拿了幾條煙過來應急,她認為這些卷煙都是他們自己家的煙,而且都是從煙草公司進的貨,理應不存在未在當地煙草專賣批發企業進貨行為。為什么要進行查處,難道賣自家的煙也違法了嗎?
分析:
本案中邵某的行為確實違法了,因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二款: “取得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的企業或者個人,應當在當地的煙草專賣批發企業進貨,并接受煙草專賣許可證發證機關的監督管理。”的規定,本案中邵某的行為的確構成了未在當地煙草專賣批發企業進貨的行為,所以玉環縣煙草專賣局對其進行查處是合法的。
本案中邵某的解釋看似合情合理,但其實并不合法。因為本案中邵某被查獲的卷煙是從其丈夫金某的店中私下調劑過來,不屬于邵某依法從當地煙草公司購入的卷煙。根據規定其丈夫金某從煙草公司所購的卷煙只能放在金某的店中銷售,因為這些卷煙噴碼是專屬于金某的,所以也只能放在金某的經營場所內進行銷售。反之,邵某從煙草公司購入的卷煙亦是如此。從情理上說,雖說金某與邵某是夫妻同屬一家人,他們所購的卷煙理屬自家煙,但由于卷煙是一種受國家管制的特殊商品,其特殊性決定了他們夫妻二人所購的卷煙只能分別各自銷售,而不能私下進行調劑串貨。所以雖說這些卷煙是他們的自家煙,但還真的就不能串貨銷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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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