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草在線據東方煙草報報道 從第一支電子煙問世,經過十多年發展,生產電子煙的公司越來越多,產品日益豐富,銷量與日俱增。但如何界定電子煙、使用電子煙利大還是害多這一系列疑問給電子煙蒙上了揮之不去的“迷霧”。為確保消費安全以及市場健康有序發展,近年來,不少政府和相關機構都出臺相關政策法規對其進行監管。
世界衛生組織
2008年11月,在南非德班召開的《煙草控制框架公約》(以下簡稱《公約》)第三屆締約方會議上,電子煙話題第一次受到關注。世界衛生組織應組委會要求編撰了一份關于無煙煙草制品和電子煙的專題報告。
2010年11月,在烏拉圭埃斯特角城召開的《公約》第四屆締約方會議發布了《控制和預防無煙煙草制品》和《建立電子煙及其他尼古丁替代品的監管體系》兩份報告,主要議題是:吸食電子煙是否會產生與卷煙一樣的效果,其煙氣對人體是否有害,是否應該像監管卷煙及醫藥品那樣監管電子煙。
2012年11月,在韓國首爾召開的《公約》第五屆締約方會議研究了控制和預防無煙煙草制品,包括電子煙的相關問題,并將研究結果提交給2014年舉行的第六屆大會討論。
2014年10月,在俄羅斯莫斯科舉行的《公約》第六屆締約方會議著重討論了關于電子煙的報告,與會各方對含尼古丁的電子煙及不含尼古丁的電子煙是否都要納入監管,以及采取什么樣的監管措施等問題分歧很大。會議最后通過了一項關于監管電子煙產品的修正案,對電子煙廣告宣傳進行限制。
美國
2009年,美國食品和藥品管理局獲得對電子煙的監管權。與世界衛生組織的保守態度不同,該組織認同電子煙等新型煙草制品可以減害的觀點,但強調此類產品應獲得認證,在產品上市前,生產廠家有義務提供相關資料,證明其產品符合一系列標準。2014年4月,該組織向美國國會正式提交了一份法律草案,意在加強對快速發展的電子煙行業的監管。目前,該組織正在制定更為嚴格的電子煙生產標準,以應對法律方面的挑戰。
2010年3月,新澤西州出臺的全美第一個禁止在公共場所使用電子煙的禁令正式生效。從2012年7月1日起,愛達荷州和堪薩斯州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電子煙制品;2012年4月,馬里蘭州通過一項法案,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電子煙;2012年2月,猶他州眾議院通過一項法案,禁止在公共場所使用電子煙;2012年2月,夏威夷州通過了一個禁止向未成年人銷售電子煙的法案。2013年1月1日起,紐約州禁止向未滿18歲的人銷售電子煙。2015年3月,加利福尼亞州公共衛生官員發起了一項“信息運動”,旨在削弱電子煙的發展,該運動將持續到6月份。目前,美國已經有多個州和100多個城市,頒布禁止在公共場所使用電子煙的法令。
2014年9月,美國心臟協會在該協會主辦的《循環》期刊上發表文章認為:含有尼古丁的電子煙應被視為煙草制品,需按照煙草制品的相關規定進行監管。該協會認為應開展更多研究以確認電子煙對人體健康的影響。此外,該協會還建議對電子煙的銷售和廣告進行更為嚴格的監管,并希望能禁止在這類產品中添加香料。
加拿大
2015年3月,加拿大不列顛哥倫比亞省政府規定,從今年年底開始,該省將全面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電子煙,并且全省范圍內禁止在辦公樓內使用電子煙。同時規定,禁止向青少年宣傳電子煙,違反者會面臨高達5000加元的處罰。
2015年5月,魁北克省政府向議會遞交限制電子煙的《第44號法案》,要求電子煙應受到和普通卷煙一樣的限制。如果該法案通過,該省所有公共場所將禁止使用電子煙。
歐盟
歐盟一些成員國把含尼古丁的電子煙歸為藥物類,沒有安全性能和質量保證方面的有效證明,電子煙就無法上市銷售。另外一些成員國則將其歸為食品類進行監管,不含尼古丁的電子煙不在監管范圍內,無需預先授權或安全檢驗即可銷售。
鑒于分歧的存在,2012年年底,歐盟宣布修訂《歐洲煙草產品法規》,開始構建對無煙煙草制品和電子煙進行規范監管的框架。
2014年2月,歐盟新修訂了關于煙草產品的規定,其中針對電子煙的條款修訂為:禁止電子煙生產商及貿易商為其產品進行廣告宣傳活動。同時對電子煙的質量控制及成分公開等內容都有嚴格的規定。歐盟下一步還計劃對含尼古丁類產品的銷售和標識進行規范。今年1月,歐盟委員會組成了一個高級別的工作組,專門就電子煙產品在歐盟各成員國的征稅問題進行了商討。
歐盟成員國
2013年至今,歐盟一些成員國也紛紛加強對電子煙的監管:
2013年6月,法國國民議會代表進行第一輪投票,以多數票通過了禁止向未成年人銷售電子煙的草案。
2013年,由于意大利煙草稅率較高,卷煙零售價格普遍提高,近40%的卷煙消費者改吸電子煙,導致稅收減少。意大利政府開始對電子煙征稅。今年1月,意大利政府提高了電子煙產品的稅率,使該國電子煙消費量及消費者人數持續下降。意大利是歐盟成員國中第一個對電子煙進行征稅的國家。
2015年4月,德國政府計劃推出一項禁止向青少年出售含有尼古丁及不含尼古丁的電子煙產品的法案。之前,不含尼古丁的電子煙及水煙并未被列入煙草制品。
2015年4月,荷蘭政府計劃修訂其控煙法案,針對電子煙出臺更加嚴格的監管措施,以限制此類煙草制品在該國的銷售。
澳大利亞
2014年11月,澳大利亞首都領地政府考慮要規范電子煙的使用,并計劃實施一系列新規定:未成年人被禁止購買電子煙;對電子煙的廣告實施新限制;禁止在無煙公共區域和兒童周圍使用電子煙等。2014年12月,昆士蘭州政府修改了法律,電子煙和卷煙被同等對待。
新西蘭
2015年3月,新西蘭某雜志發表一項研究報告稱,電子煙中一定含量的尼古丁可以幫助人們戒煙。這項研究的意圖是讓人們不再無緣由地害怕電子煙帶來的風險。目前,在新西蘭,含有尼古丁的電子煙只能從網上買到,在實體店出售屬于違法行為。
自《公約》生效以來,世界各國對電子煙的監管立法工作已取得長足發展。對電子煙行業來說,盡快制定嚴格明晰、易于操作的標準規范,并在生產經營中嚴格執行是十分必要的。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