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來源:視覺中國。
煙草在線據界面新聞報道 備受外界關注的“公共場所無煙訴訟第一案”有了新變化,原定于2017年8月24日在北京鐵路運輸法庭的開庭審理延期了,具體開庭時間待定。
8月23日上午,該案的代理律師鐘蘭安告訴界面新聞,該案中的被告哈爾濱鐵路局因為在舉證期限內無法搜集全部證據,向法院提出了延期20天的舉證申請。目前,法官已經同意了申請,決定延期開庭審理此案,具體開庭時間將另行通知。
2017年6月9日,該案原告河北省17歲的準大學生李某從北京站乘坐被告哈爾濱鐵路局運營的K1301次列車到天津旅游。她發現北京站、天津站站臺上,均有大量人員吸煙,而列車上也設置有吸煙區并放置了煙具(煙灰盒、煙灰缸),多名乘客在客運列車上吸煙,甚至列車工作人員也在列車上吸煙,都無人勸阻。一路上,她飽受二手煙困擾。
據了解,李某的叔叔是北京某律師事務所公益法律中心執行主任,也是一名控煙志愿者。在叔叔的幫助下,李某先后向國家鐵路局運輸監督管理司和北京市衛計委等部門反映投訴了該情況,均沒有得到滿意回復,最后決定將運營K1301次列車的哈爾濱市鐵路局告上法庭。
在起訴書中,李某要求被告哈爾濱市鐵路局賠償其購票款人民幣102.5元,并支付原告律師代理費和本案訴訟費。還要求被告取消北京站及天津站站臺上的吸煙區,拆除煙具;并取消齊齊哈爾客運段K1301次列車內的吸煙區,拆除煙具;同時禁止在北京站、天津站站臺上以及在齊齊哈爾客運段 K1301次列車內吸煙。此外,李某還要求被告賠償精神損害費人民幣1元。
2017年8月8日,北京鐵路運輸法院受理了該案,并定于8月24日開庭審理。
該案被譽為“公共場所無煙訴訟第一案”,備受社會輿論關注。中國控制吸煙協會專家委員、北京義派律師事務所王振宇律師告訴界面新聞,這是一起公益訴訟,原告的訴求已經超越了個人的利益,直接提出“公共場所無煙”要求,意義重大。
他指出,中國已有近20個城市出臺了無煙規則,但是公眾的“無煙”意識尚待普及和提高,執法者對于無煙規則的執行力度也有待加強。
李某的代理律師鐘蘭安告訴界面新聞,在本案中提到的K1301次列車上吸煙的行為違反了《北京市控制吸煙條例》和《天津市控煙條例》。他指出,這兩部條例都明確禁止在公共交通工具內吸煙,且相關單位有勸阻義務。
鐘蘭安認為,該案作為公共場所無煙訴訟的第一案,向全體普通列車乘客、社會公眾揭示了在普通列車上長期存的嚴重的公共衛生問題——煙霧污染,希望該案可以推動鐵路部門積極履行控煙的職責,在高鐵、動車全面禁煙的之后,普通列車作為公共交通工具也應該全面禁煙。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