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涉及到煙草概念的許多微信公眾號被屏蔽,令行業內外的人士大感不適的同時也產生了諸多的疑問。筆者對涉及煙草行業公眾號被屏蔽事件也大感意外,在頭腦中留下了太多太多的疑問與不解。
煙草行業如此境遇究竟“侵犯”了誰的利益
疑問一:煙草行業是非法存在的嗎?
毋庸置疑,煙草行業成長與發展經歷了較長的歷程,從來沒有任何機構或者組織將其定性為非法的行業,也從未有國家或者相關部門對煙草行業以法規的形式加以封禁,從這個角度來說,煙草行業的存在有其合理性與必然性。煙草行業的合法性是以遵循相關法律法規為前置條件的,與其他參與市場競爭的行業一樣有著自身運行的規范性與特點。特別是隨著整個行業建設的有序推進和卷煙業務的不斷深入發展,整個煙草行業已經形成了有著強勁發展力的龐大行業體系,也取得了驕人的成績,其中涌現出了一批有著極高知名度和美譽度的著名品牌。就此而言,煙草行業在自身的成長與發展進程中既有其合法性,有煙草行業相關的法律法規作為支撐,又在其發展進程中取得了較強的成果,其不應當成為被社會公眾所“同仇敵愾”的對立性質行業。任何非理性對待煙草行業的態度與觀點都是不能為煙草從業人員所接受的,屏蔽與煙草行業有關的微信平臺的做法是值得商榷的。
疑問二:“涉煙”微信平臺違法了嗎?
眾所周知,根據國家相關的法律法規規定,涉及煙草制品宣傳方面的各類廣告是不允許在各類社會公眾平臺上進行宣傳的,否則就是觸犯了相關的法律法規,應當被加以禁止或者封殺,這一點是無可厚非的。無論是煙草行業或者其他任何組織都應當遵守法律法規,任何違法行為都應當接受懲戒,如果涉及煙草行業的微信平臺觸及法律法規底線,實施了違反法律的行為,那么其遭到微信運營商的封殺或者屏蔽,也能為煙草從業人員所認可和接受。但是,我們也應當看到許多煙草企業通過微信公眾號等平臺開展新聞類、企業文化類、行業信息類等方面宣傳活動,屬于正面的、合規的、行業正常運營需求的內容,相關的法律法規并沒有明確的規定加以禁止。換而言之,煙草企業的這些信息與宣傳應當屬于合法合規的,不應當被列入“禁聲”的范疇,微信平臺對此絕不能搞“一刀切”,更不能談虎色變,凡是涉及到煙草行業的事物都視為“洪水猛獸”,不加以科學辨別的一味“封殺”。
疑問三:煙草企業運營是違規的嗎?
我們知道,煙草企業一直以來都是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進行運營與管理的,其在為國家財政收入做出巨大貢獻的同時,也不斷擴大和提升自身的發展能力和水平,并且取得了較為理想的效果。截至目前為止,沒有任何一項國家法律法規或者政策明確規定,煙草企業運營以及煙草企業所推出的產品違法違規,更沒有沒有明確指出煙草企業屬于違法企業而被明令禁止發布新聞、消息和企業相關的其他內容。從這個角度來說,煙草企業只要是沒有發布涉及到煙草制品并且為相關規定所禁止廣告宣傳的內容時,其就應當擁有自身運營和使用相關平臺的權利,任何封殺或者禁止其正常運營的行為是不合適的,也是不妥當的。?
控煙絕不能成為“阻斷”煙草企業言論通道的借口
相信凡是關注財政貢獻企業排行榜的人士都不會忽視煙草企業所做出的巨大貢獻,其一直處于為國家財政收入做貢獻排行榜之首,是任何一家企業都無法比擬的,煙草行業也是確保國家財政收入不斷增長的“中流砥柱”。盡管個別社會公眾極力呼吁全面控煙,個別組織或者機構也制定或出臺了一些控煙辦法和措施。但是,我們仍然能夠清醒地認識到,當前,控煙的程度還沒有上升到全覆蓋的層面和高度,卷煙消費者消費卷煙的權利依然享有。從這個層面來說,控煙應當理性,無論哪個層面都應當客觀認識和合理把握控煙的尺度,不能“以偏蓋全”,過度夸大其詞,人為造勢和隨意指責煙草行業的存在對社會所產生的危害性,更不能隨意采取措施,以控煙之名來行封殺煙草企業對外聯系和發表言論之實。
首先,煙草企業擁有發表言論的權利,這是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都無法剝奪的。
經過多年的成長與發展,整個煙草行業不僅形成了具有自身運行管理特征的體系與模式,并且許多煙草企業在探索和發展進程中還打造出了具有企業特色的企業文化。作為一個長年規范運營的行業,其應當擁有發表言論的權利和自由,只要其所發布的信息內容不涉及到煙草制品廣告方面的內容。我們知道,社會上所提出的控煙也僅僅是針對卷煙消費者消費卷煙的場所與區域進行了一定的限制,并且對涉及煙草制品的廣告發布有了一定的要求與規定。盡管如此,但是我們認識這都不能成為控煙或者禁止煙草企業通過微信等公共平臺發布信息的原因和理由。煙草企業可以通過更為便捷高效的公共平臺發布企業建設、社會服務、文化傳播以及相關的信息和新聞,這些是煙草企業的權利與自由,不應當被其他組織或者部門沒有依據的人為加以剝奪和限制。
其次,煙草企業擁有正常運營的權利,社會公眾應當持包容與理解的態度。
作為合法合規、正常運營的企業,不應當被列入社會公眾所排斥的對象,更不能被人為加以不受歡迎的對象。否則,對于煙草企業乃至整個煙草行業來講是不公平的、不公正的,也會對煙草企業造成巨大的傷害,使其所有權益和權利遭受不要必要的損害。特別是煙草企業也是國家認可的、依法依規的、為國家有著突出貢獻的企業,其有著參與市場經營與運行的基本權利,這一點是任何人無法否定的。煙草企業在扶危濟困、關注民生等許多方面所提供的支持、付出的努力和做出的貢獻都是有目共睹的。從這個層面來說,社會公眾應當持包容的態度來看待煙草行業的發展與成長,更應當準確認識和正確理解煙草企業面臨的新形勢、新情況以及存在的新問題。只有這樣,才能為整個煙草行業的發展營造出更為和諧、公平、科學的氛圍,使得煙草企業如同其他行業一樣,能夠理性參加市場經營活動,真正成為水平提高、發展高效的現代一流企業。
第三,煙草企業應當不斷思考創新,為整個煙草行業發展尋求新的“突破口”。
卷煙消費對于消費者身體健康具有一定的危害性,這一點是客觀存在的,也是煙草企業無法回避的,更是造成社會控煙呼聲不絕于耳的一個重要因素。當前,許多煙草企業也為進一步減少卷煙危害性而進行了品牌研發。從低焦卷煙品牌的研發到草本藥物卷煙品牌的推出,再到當前各類細支爆珠類卷煙品牌的登陸市場,都向社會公眾表達了煙草企業勇于認識自我,敢于迎難而上,努力實現創新發展的態度和思路。盡管如此,我們也應清醒地認識到徹底消除卷煙所具有的危害性絕不可能達到“畢其功于一役”的效果,其需要有一個較長的過程。煙草企業應當審時度勢看待卷煙品牌研發過程中存在的難點問題,既要研究制定新型卷煙品牌長遠創新戰略,還應當詳細規劃卷煙品牌創新的具體環節和步驟,不斷努力實現卷煙品牌研發方向轉型和改變。從而,使得整個卷煙品牌創新推進更加規范有序。
第四,煙草企業應當強化管理,堅決杜絕涉及到“紅線”規定方面的內容。
實際上,微信公眾平臺屏蔽或者禁止相關的公眾號,其主要原因和理由就是煙草企業或者個別人員通過平臺發布了涉及法律法規所禁止的內容和信息。從這個方面來看,煙草企業應當注重加強信息發布與傳播方面的管理,既要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要求,還要強化煙草行業發展、產業建設、企業管理以及文化信息方面的深入挖掘,將平臺的關注點向這些方面轉移。同時,還應當強化煙草信息隊伍的教育和管理,切實提高其思想認識和能力水平,嚴格信息發布的審核與傳遞,真正著力避免涉及到煙草制品以及相關廣告類的信息或者新聞見諸平臺。
總而言之,煙草行業必須擁有對外發布信息和動態的平臺與窗口。煙草企業絕不是封閉的、信息停滯的企業,與其他行業或者企業一樣,煙草企業也需要從多角度、全方位的層面參與市場競爭中去,其中也會遇到一系列難題和困難,需要我們加以克服。這就要求煙草企業必須“打鐵還需自身硬”,敢于正視困難,長于處理問題,善于協調關系,不斷完善和加強煙草企業發展能力和水平,推動整個煙草事業實現新的發展和進步。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