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城市是否文明?判斷標準當中有很大一個因素是煙民是否能做到“文明吸煙”。
近年來,我國城市控煙的立法步伐加快,多地陸續修訂或出臺控煙政策,限制公共場所等區域的吸煙行為。盡管在立法層面舉措不斷升級,但在實施過程中,城市的“煙火”依然難以完全熄滅。
事實上,城市控煙已不是新概念和新舉措。早在2003年,中國就簽署了《世界衛生組織煙草控制框架公約》,要求所有的室內公共場所和工作場所全面無煙。而“公共場所禁煙”也已納入我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和“健康中國2030”規劃綱要。目前,包括北京、上海、深圳、青島等在內的24個城市出臺了公共場所禁止吸煙的地方性法規。
近期,北京市義派律師事務所和北京市控制吸煙協會、中國控煙協會控煙公益法律專業委員會聯合發布《24個“無煙城市”控煙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公益行動報告》,該報告為公益項目,2018年,報告選取24個“無煙城市”提出控煙執法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申請公開的事項包括執法依據、禁煙標識、控煙經費、執法數據等十個方面。
《報告》發布現場
據報告指出,在控煙執法的個人罰款人數方面,共有9個城市公布了數據,深圳、海口、北京三個城市被罰款煙民數量最多,其中深圳25000人、北京3292人、海口3183人。罰款總金額方面,深圳、上海、北京三個城市均超過百萬。
報告指出,從2015年至2017年對個人處罰人數和罰款金額對比來看,深圳、北京、上海、天津、西寧、蘭州6個城市對個人加大了執法和處罰力度。
讓我們來看看深圳,控煙一年以來,“無煙城市”控煙執法效果如何呢?如果單單從執法層面來看的話,執法工作確實取得了很大的進展,一年有2萬5000人因為控煙執法被罰款,這個數量有點驚人。
但是站在煙民角度來看的話,或許有點過于嚴厲了。控煙的另一面是煙民這個龐大的群體,目前,中國有3.5億煙民,煙民也有自己的需求,在立法趨嚴執法升溫的情況下,煙民群體是不是也需要考慮一下?
在大眾普遍認識到煙草對健康有害的今天,社會作為一種調節機能而對吸煙場所進行一定的限制本無可厚非,但是一刀切的禁煙方式是對一部分人的權利的一種侵權和剝奪。控制吸煙的危害完全有必要,但是在立法的過程中我們必須考慮到民主——使得各方合法利益和權利得以并存,立法者還必須充分考慮到法治——使得所立之法有理有據,使人心服口服具有完全的可操作性,才能夠更好地實現法治。根據社會現實而采取的靈活和妥協,反而體現了立法的理性與進步。
世界各國在控煙立法的過程中,在探索深化控煙進程中,都采取了因地制宜的理性做法,是與社會各方進行了充分協商并達成的共識,是兼顧到各方利益及權利的結果,中國政府在制定控煙政策時,也必須尋找到一個合理的平衡點。
長期以來,對于控煙,一方面有關部門一味喊打喊殺,以至于把“控”演變成了“禁”,人們談煙色變,防煙甚于防虎。另一方面,煙民們因為沒有立足之地,滿腹牢騷,不文明吸煙事件一而再再而三的上演,甚至演變成公共事件舉國關注。在這種情況下,推廣環保吸煙室、呼吁煙民文明吸煙是否更有效果?
站在煙民的角度上去思考,不受打擾且整潔舒適的吸煙環境乃至場所才是其真正需求點所在。但是在日益嚴苛的控煙環境下,煙民不僅缺少正常的吸煙環境,更不用談及舒適度等高階需求,不受尊重已成為吸煙者面臨的常態。
由于目前室外吸煙環境建設的落后,以及控煙方面政策的“一刀切”,比如北京上海關停機場、火車站吸煙室,煙民只能偷偷在角落吸煙,這也加劇了非煙民抵制“二手煙”的認知。但其實,煙民的素質和公共政策是否友好、公共設施是否到位密切相關。很多人吐槽二手煙危害,抱怨煙民不顧他人感受,不否認有部分煙民素質不高,但這很大程度上可以通過完善公共設施、改良公共政策來解決。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