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起,深圳最新控煙令正式實施。據了解,新修訂的《深圳經濟特區控制吸煙條例》,通過明確吸煙的概念——指使用電子煙、持有點燃或者加熱不燃燒的其他煙草制品,將電子煙納入控煙范圍。
此次深圳修訂實施的控煙令,被稱為“史上最嚴控煙條例”。它的嚴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是首次將電子煙納入了控煙范圍,這在國內地方控煙政策中尚無先例;二是首次將公共交通站點的部分區域設置為禁煙區,這也是國內控煙政策中的首創。
值得注意的是,深圳新版控煙條例將原有的七類禁煙場所增加至九類,既包括室內工作場所、室內公共場所,也涵蓋公共交通工具及站點相關區域。其中,公共交通運輸站樓行人出入口外側五米范圍內以及公共交通工具室外站臺和等候隊伍所在區域被列入禁煙區,這意味著公共汽車、長途客車、出租汽車、地鐵、船舶、民用航空器等公共交通工具室外站臺和等候隊伍所在區域將全面禁煙。同時,條例還將學校、公園、醫療衛生機構、公園、旅游景點、體育場館等場所行人出入口外側的等候隊伍所在區域和室外購票區域也納入禁煙區。
此外,深圳條例的嚴還體現在其他方面,如將“不聽場所經營者、管理者勸阻”這個對在禁止吸煙場所吸煙的個人進行處罰的前提條件刪除,規定由執法部門按照職責范圍責令改正并直接予以罰款。
筆者認為,煙草對人體健康、空氣環境和文明建設都存在不同程度的危害,控煙禁煙可以說是大勢所趨。然而,要破除吸煙陋習卻并非易事,需要有關部門將控煙條例落到實處,對違反規定者施以嚴厲懲戒,否則根本無法沖出煙霧繚繞的重圍,最后只會在煙民的吞云吐霧中淪為“紙上談兵”。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