艱難的煙民背后——被漠視的煙民權利
疫情期間,煙民的艱難處境再次提醒我們應該重視的兩個問題,這兩個問題也都是老生長談。
一是煙民無處吸煙的問題。這個問題如果長期得不到重視和解決,就會造成兩個隱患,一是引發本來不必要的社會糾紛;二是物極必反,無處可吸會變成處處皆可吸。
關于物極必反,打個比方——商場禁煙了,樓道里全是煙頭;醫院禁煙了,花壇邊圍一圈人;公園禁煙了,廁所成了吸煙室。有的飯店雖然貼著禁煙標志,但根本沒人理會,服務員不阻止,顧客也不會舉報,有個記者采訪飯店,服務員說,有的顧客勸人家滅煙,人家直接撩下飯走了,到最后就沒人勸了,生意都沒法做下去。到頭來,還是人來人往,煙霧繚繞。
關于吸煙引發的社會糾紛,這兩年是越發常見了。過于“激進”的控煙行動硬生生將吸煙者的自由和非吸煙者的權利切開,甚至將兩個利益群體處于完全對立的狀態是非常錯誤的。難道非吸煙者的權利真的要依靠壓制吸煙者的自由才能保全嗎?吸煙是煙民的自由,不被二手煙侵害是普通人的權利,煙民在吸煙的時候不能侵犯別人的生命健康權是一種義務,但在我看來,煙民和非吸煙者的利益并不完全矛盾,有時甚至可以兼顧,人為引導與建立合規的吸煙區都是可行的方式。
第二個問題就是煙民權利。煙民有沒有吸煙的權利?應該不應該得到保障?
歸跟結底,一切問題的背后其實都是這一個大問題——煙民權利問題。
吸煙雖然是一種自由,但作為一種自由,首先應該不去妨礙他人的權利。在公共場合吸煙,就是損害他人生命健康權的行為,所以公共場合禁煙幾乎得到了所有人的贊同,這是無可非議的。但在“法無禁止即自由”的語境下,只要“不侵害他人”吸煙者就應該有吸煙的自由,倘若借“公共利益”之名用公權力對這種自由隨意干擾就不合適了。因為,一個社會文明程度的體現,不是對大多數的服從,而是對少數人權利的維護。
從煙民馬路邊吸煙受到驅趕這件事兒上,我們看到了控煙行動的有力,但也看到了煙民不被尊重,甚至是被歧視的無奈。
倡導禁煙和健康生活是社會思想的進步,但并不意味著將煙民邊緣化、一刀切,煙民們也需要尊重和引導。從控煙、禁煙到無煙城市,我們需要一個循序漸進的過程。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