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草在線據《新民晚報》報道 一錘定音——今后,申城公共場所天花板下不吸煙。
11月10日上午,上海市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33次會議通過關于修改《上海市公共場所控制吸煙條例》的決定。新條例自2017年3月1日起實施。
嚴控煙害,地方立法的引領性、科學性和可執行性,如何彰顯?回顧控煙條例的修訂過程,不難管窺一二。
先看,控煙立法的引領性。
為了公共健康福祉和公共環境保護,面對減少“煙草危害”的公眾呼聲,申城是否要在公共場所擴大控煙區域,是,或不是?申城地方立法選擇了——是。
為此,新通過的控煙條例中,最引人關注的新增條款莫過于第六條:“室內公共場所、室內工作場所、公共交通工具內禁止吸煙。”
新增第六條,意味著,申城公共場所的室內控煙區域從過去的特定場所擴大到所有場所;換言之,今后,在申城公共場所,只要頭頂上有天花板,就不要吸煙。
不止公共場所天花板對吸煙說“不”,同時,地方立法也擴大了室外禁止吸煙區域。這些區域既包括托兒所、幼兒園、中小學校、兒童醫院等以未成年人為主要活動人群的公共場所,包括體育場館、演出場所觀眾座席和比賽、演出區域,包括對社會開放的文物保護單位,包括人群聚集的公共交通工具等候區域,還包括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公共場所。
在公共場所,無論是室內全面禁煙,還是室外擴大控煙區域,無不體現了地方立法嚴控煙害的引領性。
再看,控煙立法的科學性。
6年來,申城控煙立法從無到有再到修訂,其間,既有公眾健康意識的變遷,也有城市法治的要求。
1994年,《上海市公共場所禁止吸煙暫行規定》實施,這是全國第一部省級控煙政府規章,但此后經年,申城控煙地方立法一直空缺。
2009年元月,市十三屆人大二次會議,市人大代表厲明、馮丹龍、陳曉玲各自領銜提交議案,建議盡快制定公共場所禁止吸煙的地方性法規,共有50多名代表附議,直接促成了“控煙立法”進入當年市人大常委會立法程序。
2010年3月1日,《上海市公共場所控制吸煙條例》實施。輿論評價,控煙條例好比“紅綠燈”,有了剛性規范,人們才知道哪里可抽煙,哪里不可抽煙;對不當抽煙,市民要勸阻要舉報,有法律撐腰,也才更有底氣。
此后6年,伴隨公眾健康意識提升,擴大法定控煙場所,日益成為主流呼聲。上海地方立法順應時代要求,聽取各方訴求,在立法焦點問題中求取最大公約數,從室內公共場所、室內辦公場所到公共交通工具——“天花板下不吸煙”終成法定規范。
最后,法規的執行力,不可回避。事實上,執行力問題,也是所有立法都要面對的一個問題。
去年,《上海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的修訂也一度令人惴惴:將禁放區域從內環線以內擴大到外環線以內,能否做得到?所幸,申城丙申春節經受住了外環線內禁放煙花爆竹的大考——之所以能夠“零燃放”,在于面對霧霾公眾環保意識的空前高漲,在于移風易俗文明素養的潛移默化,在于遵法守法的廣泛社會發動,還在于行政執法的部署到位。
2016年,《上海市公共場所控制吸煙條例》修訂,一個必須面對的問題也是:保障法律權威,執法如何跟得上?
為此,市人大法制委員會建議:市政府主管公共場所控煙的部門,應當就有效實施控煙立法提出工作方案并報市人大常委會,切實發揮主管部門的牽頭、協調、指導、督促作用,切實組織力量貫徹落實各項控煙措施,切實加強相關行政管理和行政執法,持續提升本市控煙成效,促進廣大市民的身體健康。
毋庸諱言,“執法擔心”,在6年前控煙條例制定之初,也曾出現過。時間給出的答案是:2010-2015年,全市共開展控煙執法檢查2001407次,對單位處罰971例,罰款金額1838540元,對個人處罰482例,罰款金額32700元,與此同時,大量志愿者參與公共場所控煙勸導,一次次有效制止了違法吸煙行為的發生。
今天,市民的健康意識、環保意識、法治素養,較之6年前,更有進步。申城控煙,公眾有需求有信心,更會有行動。在行政執法之外,必將有大量市民參與控煙志愿行動,12345市民服務熱線更是鼓勵市民監督舉報違法吸煙以及監管失職。
健康,無論是個人的還是公共的,都要維護要爭取——面對煙害,與其怨天尤人不如自覺行動——吸煙者自覺依法不影響他人,不吸煙者自覺依法維權,共同營造更少煙害、更加健康的申城控煙新境界。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