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麗(化名)在遼寧省鐵嶺市銀州區經營“永豪食雜超市”期間,自2018年至2020年4月,通過聯系付款,在他人處以明顯低于市場價格進購假冒“南京”、“中華”、“玉溪”、“黃鶴樓”、“芙蓉王”、“云煙”等多種品牌偽劣卷煙,以正常市場零售價對外銷售,售出假煙67盒,銷售金額為人民幣1562.00元。
2020年4月27日,在小麗的超市及其住所共計查獲未銷售的假煙共計661.2條。經鐵嶺市煙草專賣局核價,其未售出的假煙共計人民幣22.0101萬元。
遼寧省鐵嶺縣人民法院認為,小麗在銷售的產品中以假充真,數額較大,其中已銷售的偽劣煙草制品不滿5萬元,與尚未銷售的偽劣煙草制品合計達到15萬元以上,構成銷售偽劣產品罪(未遂)。依照相關法律規定,于2020年12月25日判決如下:
一、小麗犯銷售偽劣產品罪,判處拘役五個月,緩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3000元。
二、小麗違法所得1562元,予以追繳;已被公安機關扣押的違法所得,由扣押機關依法處置。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