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訂背景
近年來,溫州市煙草專賣局(以下簡稱:溫州煙草)深入貫徹“放管服”和“最多跑一次”改革,依法制定并嚴格執行煙草制品零售點合理布局規定(以下簡稱:合理布局規定)。自2004年至今,溫州煙草陸續出臺4稿合理布局規定,制定過程中充分結合政策形勢、社會發展和市場變化等要素,在滿足便民消費、履行社會責任、維護市場秩序等方面起到了積極作用。
當前,由于經濟快速發展,市場日新月異,特別是市場主體經營卷煙積極性不斷提高,導致零售點數量快速增長,與卷煙銷售總體政策、控煙履約的總體要求不相符。同時零售點增長過快極易引發與市場實際需求脫節,產生零售點之間過度競爭,滋生了違法行為的同時也造成市場秩序不穩定。同時,近年來相關的法律、法規不斷修訂更新,控煙履約要求進一步提高,政務改革全面深化。綜合實際情況,溫州煙草從法律規定、許可改革、消費需求等維度充分考慮,在上級的總體要求和指導性意見框架下,認真聽取基層和政府部門的建議后,修訂溫州地區零售點合理布局規定。
二、修訂的法律法規規章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
3、《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
4、《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實施條例》
5、《煙草專賣許可證管理辦法》
三、主要內容
《溫州市煙草制品零售點合理布局規定》共二十條,主要內容如下:
(一)第一條、第二條、第三條、第四條闡述宗旨依據、適用范圍、制定原則,并對零售點定義,要求零售點應當設置于與住所相獨立的固定經營場所,面向公眾經營,并在營業執照登記注冊的經營場所范圍內。
(二)第五條對不予設置零售點的申請主體資格、經營場所、經營模式、特殊區域予以明確。
(三)第六條、第七條、第八條對零售點的設置距離、數量規則予以明確。
(四)第九條、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對零售點設置的不受限制情形予以明確。
(五)第十三條、第十四條對不受限制情形的限制適用予以明確。
(六)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第十九條、第二十條為解釋說明及實施日期。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