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賣煙,得先要有“證”。相信大多零售戶都知道,但有些老板在申請辦理煙草證時,煙草局工作人員會做出不予發證的回復,對于入行較淺的零售戶通常不太理解,認為是工作人員在故意為難。接下來,我們來看一些案例。
1 某零售店老板在縣城職業中學門口開了一家便利店,想經營卷煙,于是向當地煙草專賣局提交了辦理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的申請。經煙草專賣局工作人員審查后,告知其商店位于學校門口,不予辦證。
2 某老板在小學旁邊開了一家商店,煙草證今年出了問題。在今年年檢的時候煙草局告知其證件不合格,稱學校周邊不允許銷售卷煙。
3 王某是某市郊區一家煙花爆竹店鋪的店主,想在店里售賣煙草制品,但被當地煙草執法人員告知煙花爆竹店不予辦理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對此王某表示不解。
4 某老板開了一家便利店,有實際商品展賣,但經煙草專賣人員現場查看后,告知其不符合辦證條件,是因其申請時經營場所為寫字樓辦證,但實際卻為住宅性質,固不符合。
5 某縣個體工商戶李某通過網絡申請了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3月26日,被告知因提供虛假材料,申請不予受理。3月30日,李某再次提出了新辦許可證申請,該申請未被新興縣煙草專賣局受理。
辦理煙草證,首先我們要清楚,自己的店鋪要具備什么。根據《煙草專賣許可證管理辦法》第十三條,申請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有與經營煙草制品零售業務相適應的資金;
2.有與住所相獨立的固定經營場所;
3.符合當地煙草制品零售點合理布局的要求;
4.國家煙草專賣局規定的其他條件。
解釋通俗一點,就是核實你店鋪的真實情況。比如:
1. 資金是否充足;
2. 對店鋪周邊環境進行考察(比如是否在中小學附近),店鋪面積是否符合等;
3. 核實你的店鋪與周邊店鋪的實際距離,如果相隔太近,也不予發證;
4. 其他認為不符合的辦證條件。
存在以下這些情況,不予發證!
(1)經營化工、化肥、農藥、油漆、鞭炮、散裝汽油等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易揮發商品的場所,基于安全因素不適宜經營卷煙,不予發放煙草證。
(2)申請人隱瞞有關情況或提供虛假材料的,不予發放煙草證。
(3)加油站內以及重點防火區域等存放易燃易爆物的場所,不予發放煙草證。
(4)中、小學(含高級中學、中等專科學校、職業學校等)范圍內(包括學校圍墻)及學校出入通道可步行直線距離100米范圍內的場所,不予發放煙草證。
(5)工地移動房、自動售貨機(柜)、流動攤點(車、棚)等非固定場所,不予發放煙草證。
(6)存在其他法律、法規及規章規定禁止發放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的情形。
綜上所述,并不是你想辦證就能辦,想賣煙就能賣。所以,一旦取得了煙草證,符合賣煙條件,咱們店老板一定要守法經營,不要鋌而走險,違法經營,如果被吊銷證件有了黑名單記錄,再想辦理就沒那么容易了。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