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煙是不是煙草制品,目前尚無定論。但可以肯定地說,只要電子煙產生的煙霧中含有尼古丁成分,無疑屬于煙草制品。既然是煙草制品,就得接受煙草專賣監督管理。
去年下半年,國家煙草專賣局、國家市場監管局聯合印發通告,要求互聯網企業、電商全面下架電子煙產品,切實保護未成年人身體健康。今年以來,為了進一步強化電子煙監管,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要求卷煙零售戶不得經營電子煙,非煙草零售業務的實體店經營電子煙,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電子煙。最新修訂的《未成年人保護法》也明確規定,向未成年人售賣電子煙將屬于違法行為。6月18日,國家煙草專賣局、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聯合開展保護未成年人免受煙侵害“守護成長”專項行動,約談電子煙企業和互聯網企業,壓實主體責任,防止互聯網領域電子煙對未成年人的侵害。
有關部門的一系列舉措,目的就是引導市場正確對待電子煙,自覺接受監督管理,絕不能為了自身利益,把未成年人作為電子煙銷售的主要對象。為此,筆者以問答的形式,談幾點個人對電子煙的認識和看法。
問:電子煙真的安全無害嗎?
答:過去,由于國家對電子煙的危害性認識不到位,監管不到位,導致媒體對電子煙宣傳存在虛假成分,誤導消費者:“電子煙是煙草制品的替代品,可以幫助戒煙,電子煙綠色環保健康,無危害”。但事實證明,電子煙既有尼古丁的成分,又存在隨意添加其他成分、質量不穩定等問題,長期吸食對身體有危害,甚至比傳統卷煙危害更大。
前段時間,新聞媒體報道南京九名大學生因吸食電子煙,頭暈惡心,集體住院,就是最真實的例子,美國也曾出現公民吸食電子煙導致病情加重的案例。因而說,電子煙只是一個簡單的電子產品,并非真正意義上的煙草代替品,更不存在電子煙無害、能戒煙的科學觀點。
問:既然電子煙有害,為什么還允許生產銷售電子煙?
答:首先,電子煙不是違禁品,更不是毒品,它有消費需求,有市場,說明了一個道理:存在的都是合理的,就像煙草一樣,既要勸阻人們戒煙,又要滿足消費者需求。其次,隨著電子煙相關法規的出臺與完善,電子煙監管將會越來越嚴格和規范。只有這樣,才能確保電子煙的生產經營有法可依,有規可依,才能制定電子煙標準,提高電子煙質量,維護國家利益和消費者利益。
問:聽說電子煙利潤比傳統煙草制品利潤高,為什么不讓卷煙零售戶經營電子煙?
答:一方面,目前煙草公司不生產、不提供電子煙貨源。如果零售戶隨意購進電子煙,放在經營場所出售,勢必與傳統煙草制品零售發生沖突,給市場監管和專賣執法帶來難題。另一方面,電子煙添加成分不確定,質量不穩定,一旦被消費者投訴,勢必會影響零售戶店鋪形象。而且從目前情況看,煙草行業還不具備鑒定電子煙質量的技術條件,國家也沒有明確電子煙質量事故的責任由誰承擔。
因而,現階段,煙草行業要求卷煙零售戶不得經營電子煙產品是正確的也是現實需求。事實上,煙草行業不僅要求零售戶不得銷售電子煙,也不允許給未成年人銷售傳統的煙草制品。如果有的零售戶執意要經營電子煙,就無法繼續經營卷煙了。
總之,電子煙有害,不可能完全代替煙草制品,吸食電子煙也不可能戒煙。近年來,國家市場監管局高度重視電子煙問題,明令互聯網企業不得銷售電子煙產品,實體店不得向未成年人銷售電子煙。目的只有一個,保護未成年人身體健康,讓未成年人遠離煙草,遠離電子煙。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