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我丈夫柳某經營一煙酒超市,持有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其工商營業執照上注明的組成形式是“個人經營”。近日,柳某因病去世,我打算繼續使用他名下的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賣煙,請問這樣做是否可行?
答:不可行。您需要重新辦理許可證。
根據《煙草專賣許可證管理辦法》規定,煙草專賣許可證核定的經營主體為自然人,自然人死亡或者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的,發證機關應當依法注銷煙草專賣許可證。
根據《煙草專賣許可證管理辦法實施細則》規定,家庭經營的個體工商戶,持證人在家庭成員間變化的,可以申請變更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
因此,您丈夫柳某的工商營業執照的組成形式是個人經營,不是家庭經營的個體工商戶,您接手店鋪屬于經營主體發生變化,需要重新辦理許可證。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