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記者從沈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獲悉,8月28日,為規范商業廣告發布行為,沈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約談某大型國有連鎖企業負責人,明確禁止在大眾傳播媒介或者公共場所、公共交通工具、戶外發布煙草廣告。
沈陽市市場監管局按照《沈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建設國家衛生城市工作實施方案》工作要求,依據《廣告法》《電子煙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從6月起至年底,在全市組織開展煙草廣告集中整治工作。集中整治工作的重點任務為:禁止在大眾傳播媒介或者公共場所、公共交通工具、戶外發布煙草廣告;禁止向未成年人發送任何形式的煙草廣告;禁止利用其他商品或者服務的廣告、公益廣告,宣傳煙草制品名稱、商標、包裝、裝潢以及類似內容;煙草制品生產者或者銷售者發布的遷址、更名、招聘等啟事中,不得含有煙草制品名稱、商標、包裝、裝潢以及類似內容;禁止利用互聯網、電子信息等形式發布煙草廣告。同時,各級市場監管部門組織執法力量,對機場、車站、商場、超市、便利店、賓館、飯店、醫院、公園、廣場、社區周邊路牌、燈箱、電子顯示屏、車體等重點區域和媒介,加強巡查和監測監管,對巡查發現、上級交辦、群眾投訴舉報的違法廣告案件,及時處理,依法嚴懲涉案違法主體。
截至目前,全市共出動執法檢查人員330人次,車輛71臺次,直接督導檢查近60余戶。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