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管終于來了,這個生意還能干嗎?”
3月23日,某電子煙企業的負責人張鼎說,自己幾乎一整天都在回復上面的問題。找他問詢的,不僅有全國各地的經銷商、加盟商,還有不少行業外的朋友。
在此前一天,工信部公布《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實施條例?〉的決定(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提出:“電子煙等新型煙草制品參照本條例中關于卷煙的有關規定執行。”
在我國,這是電子煙等新型煙草制品首次擬正式納入專門法律監管。
消息公布24小時內,張鼎在公司接連開了兩個政策分析會,大家情緒激動、喜憂參半。喜的是,電子煙終于走出灰色地帶并有了明確“身份”界定;憂的是,行業規則變了,也可能就玩不下去了。
“雖然早就知道會有這么一天,但(監管)真的來了,還是很難接受。”張鼎說。
加盟商們則更為敏感:不少已經簽訂協議的加盟商,明確提出了暫緩開店、觀望等待的想法。
電子煙這個行業應該怎么活下去,其實張鼎心里也沒底:參照卷煙管理,是完全參照還是部分執行卷煙的專賣管理?電子煙今后是否也會由煙草統一管理?一旦由煙草部門展開強監管,電子煙是否能夠得到公平對待?
“如果監管政策失當,就是將‘小害’交給了‘大害’去治理。”北京市控制吸煙協會會長張建樞提醒說。?
如何參照卷煙來管?
電子煙參照卷煙有關規定執行,如何參照?
國家煙草專賣局相關人士向《財經國家周刊》記者表示,目前《實施條例》還處于修改階段,具體的管理規章需進一步研究后出臺,目前也無具體的時間節點。
相關部門人士介紹,電子煙等新型煙草制品參照卷煙執行,一旦《實施條例》修改后正式實施,傳統煙草的監管方式也將適用于電子煙,包括專賣許可。
根據現行《煙草專賣法實施條例》,從事煙草專賣品的生產、批發、零售業務,以及經營煙草專賣品進出口業務和經營外國煙草制品購銷業務的,必須申請領取煙草專賣許可證。煙草專賣許可證又具體分為生產企業許可證、批發企業許可證和零售許可證三類。
這就意味著,對電子煙企業來說,今后生產電子煙就必須向煙草專賣局提出申請并獲得《煙草專賣生產企業許可證》,電子煙的分銷與零售渠道商家則需要獲得《煙草專賣批發企業許可證》或《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
▲2020年12月22日,浙江省舟山市岱山縣公安局民警與岱山縣煙草專賣局工作人員正在清點查獲的非法經營電子煙煙彈。圖/IC photo
張鼎等行業人士向《財經國家周刊》記者表示,電子煙參照卷煙管理,對行業直接帶來兩大挑戰:一是,電子煙的利潤會不會被監管搟平?二是,電子煙今后該怎么產又該怎么賣?
相比前者,業界更關注長期的產銷問題。因為,納入煙草專賣監管后,電子煙以后的產銷模式或將與卷煙相同,即工廠——煙草公司——零售戶,電子煙現有的產銷模式將不復存在。
“參照卷煙,是完全按照卷煙來管,還是有區別地對待,這是問題的關鍵。”張鼎認為,電子煙畢竟與傳統卷煙不同,電子煙只有加熱不燃燒型屬于煙草,其他主要類型不是煙草制品,因此不建議將電子煙和傳統卷煙一樣納入完全監管,而是實行分類監管,同時提高電子煙的稅率,讓電子煙行業既能合法規范又能持續發展。
強監管重塑行業生態
“此次出臺《征求意見稿》,業內普遍表示歡迎,因為行業亟需擁抱監管。”盡管有各種擔心,但多位業內人士表示,監管到位是眼下他們最期待的事情。
一直以來,電子煙在我國基本處于監管灰色地帶,既不是煙草,也不屬于藥品,也非保健品、醫療器械,上馬生產線就可以生產,開個專賣店就能銷售。此外,電子煙僅按照普通消費品征收13%的增值稅,綜合稅率不及傳統煙草的三分之一。
“在監管缺失下,電子煙成為了一個風口下的暴利行業。”知名經濟學家、北京師范大學教授萬喆向《財經國家周刊》記者表示,電子煙發展至今,既從傳統卷煙的“替代品”上收取替代紅利,同時又從“電子產品”上逃避應有的監管,期間還伴有不少虛假宣傳,比如“健康說”“綠色說”等,甚至有些企業還向未成年人推廣銷售,因此將電子煙納入到煙草行業中進行監管是非常必要的。
工信部《征求意見稿》的說明也提出,將電子煙等新型煙草制品參照《實施條例》中關于卷煙的有關規定執行,將大幅度提升電子煙監管效能,有效規范電子煙生產經營活動,解決電子煙存在的產品質量安全風險、虛假廣告等問題,切實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
事實上,近兩年國家對于電子煙的監管不斷升級。
2018年8月,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和國家煙草專賣局聯合發布了《關于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電子煙的通告》,要求我國市場主體不得向未成年人銷售電子煙。
2019年11月,國家煙草專賣局、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發布了《關于進一步保護未成年人免受電子煙侵害的通告》,電子煙集體告別線上售賣,號稱千億市場的電子煙行業在風暴中接受洗禮。
不過,由于政策性規范一直停留在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線上禁售兩個層面,對電子煙的監管始終是“猶抱琵琶半遮面”。如今,伴隨著《實施條例》的修改,電子煙行業即將進入許可經營時代,而這才意味著電子煙開啟了真正意義上的強監管。
多位電子煙企業人士表示,每次對電子煙行業的政策性規范都是對行業生態的重塑,利好龍頭企業。此次遲來的監管,也將進一步對電子煙市場的競爭格局進行洗牌,大品牌或將上演“王者爭霸”。
上一回的行業風暴,即2019年11月電子煙線上停售后,隨著中小品牌紛紛出局,電子煙龍頭企業就獲得了快速發展。以悅刻為例,截至2020年三季度末,悅刻與110個授權分銷商合作,擁有超5000家專賣店和超10萬家零售店,市場占有率達到62.6%。
是否有失公平?
“監管是正確的,但納入到卷煙管理我是反對的。”張建樞認為,將電子煙納入卷煙管理,這既不科學,也有失公平。
他進一步表示,傳統卷煙是公認有害的,電子煙是作為卷煙的替代品出現的,雖然走了一些歪路,但作為新興產品,如果管得好,也可能發揮有益的作用。比如在英國,電子煙就幫助了成千上萬的煙民們戒煙。
“現在電子煙與普通煙草是競爭關系,如果把它們全部納入煙草專賣監管,就是將‘小害’交給‘大害’處理。”張建樞建議,電子煙的監管應交給衛健委或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等部門。比如國家市場監管總局,“有食品監管的經驗,又與電子煙沒有實質上的利益沖突,他們來管才算得上公平合理。”
在我國,煙草管理體制有其特殊性,國家煙草專賣局與中國煙草總公司政企合一,合署辦公,對煙草行業實行統一領導、垂直管理、專賣專營。
“電子煙作為新勢力,打開了傳統煙草管理體制的一個缺口,給傳統煙草帶來了挑戰。”萬喆表示,將電子煙納入監管理所應當,但是否采用完全專賣的方式,還有待論證,若是只采用行政的方式來替代市場化法治化的手段,則暴露出相關部門監管能力有待提高。
中煙系統自身近年也加大了電子煙方面的投入,包括湖南中煙、云南中煙、河南中煙等在內,多地中煙公司都在研發自己的電子煙產品。
根據工信部通告,《征求意見稿》的意見征求截止到4月22日。張建樞向記者表示,他屆時會向工信部提交自己的書面意見。
(應采訪者要求,文中張鼎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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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