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電子煙、加熱不燃燒產品等新型煙草產品以時尚、便捷、減害、替代卷煙等宣傳特色進入市場,并迅速獲得年輕人的喜愛。發展非常迅速。各級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和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聯合在當時監管條件還不夠完善的情況下,在已有的監管權限和相關法律法規以及部門規章的框架內,采取超常的措施和手段,從線上線下兩個方面不斷地實現禁網和溯源以及線下監管目標,達到非常好的效果,奠定非常好的基礎。為強化監管責任,切實保護未成年人免受電子煙侵害,持續強化電子煙監管,營造良好的卷煙市場環境。筆者從縣級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與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共同維護電子煙市場秩序存在的三個方面問題入手,分析加強監管的必要性,并結合對接中存在的具體問題提出針對性的監管改進建議與大家共同分享。
一、新型煙草制品
新型煙草產品通常是指外觀與傳統香煙相似的產品,用戶使用傳統的吸煙方式,通過超聲波、振動、加熱、離心等方式將化學混合物吸霧化到肺部,大多數設備 包含煙草或尼古丁成分。它的發展經歷了從小煙→eGo品類→大煙的變化,一般由吸煙配件和煙彈組成。目前國內新型煙草產品主要分為三類:一是加熱不燃燒產品:煙具搭配煙彈使用,煙彈采用煙葉或煙草提取物加工而成賣電子煙,還原口感而傳統香煙最大程度的沖擊喉嚨的感覺,吸食體驗接近于傳統香煙。國外市場常見的IQOS、PLOOM、TECH等品牌都屬于這種類型。二是無煙煙草制品:通常包括嚼煙和鼻煙,市場上比較少見。第三個是電子煙:煙具將煙油霧化有煙草味,模仿傳統香煙,在煙油中加入尼古丁,但味道還是和傳統香煙有很大的不同。每個品牌煙油的成分都不一樣,大部分都含有尼古丁鹽,有薄荷、巧克力等多種口味。國內電商平臺銷售的新型煙草產品大多屬于這一類型,主要宣傳替代煙和戒煙的效果,包括國外的Juul和深圳國內品牌。
二、電子煙監管方面
電子煙生產經營企業、個體門店工商注冊信息及時互通
目前針對電子煙生產經營企業、個體門店工商注冊(含變更、注銷等)主要由煙草專賣部門不定期主動向市管部門索取,信息動態掌握不及時且易遺漏。建議煙草專賣與市管部門建立月度、季度等常態、定期信息互通,特殊情況適時互通機制,也便實現動態監管。
電子煙生產經營企業、個體門店聯合執法監管
目前電子煙生產經營企業、個體門店工商注冊多為電子產品,執法監督權在市管部門。煙草專賣部門通常采用主動對接,聯合執法方式開展監管。建議建議煙草專賣與市管部門建立常態、定期化聯合執法監管機制。
三、“雙隨機、一公開” 方面,數據接口不統一
日前市管部門主導的政府“雙隨機,一公開”系統與煙草專賣部門自己的“雙隨機,一公開”系統不兼容,執行年度政府“雙隨機,一公開”和行業“雙隨機,一公開”需分別登陸系統(政府“雙隨機,一公開”系統還需專用網絡),制訂計劃、完善名錄數據庫、抽取任務、抽取執法人員、匹配任務、執行任務和公示結果,數據無法實現統一。建議通過技術手段實現政府“雙隨機,一公開”和行業“雙隨機,一公開”系統數據接口,實現工作有機統一。
四、證件管理“放管服”改革方面,市管部門行政許可無效推送太多,耗時耗力
目前,市管部門在辦理工商登記過程中,通過云南煙草專賣管理信息系統“工商申請”的無效推送較多。如只要管理相對人有卷煙、雪茄煙經營意向,無論是否符合法定申請條件都作推送;再或是個體戶僅僅只是營業執照補辦,也會向煙草專賣部門推送補辦等等,大量消耗煙草專賣部門人力和時間去排查和甄別,難以提升服務效能。建議進行系統完善,建立篩選機制,提升服務質量和效能。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