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上海市寶山區人民檢察院(以下簡稱“寶山區檢察院”)在日常辦案及教育活動中發現,未成年人吸食電子煙的情況時有發生。
3月1日,修訂后的《上海市未成年人保護條例》正式施行,該條例也明確規定了禁止向未成年人銷售電子煙。同日,寶山區檢察院舉行“‘寶’護未成年,遠離電子煙”專項行動啟動儀式,與相關行政機關就如何保護未成年人免受電子煙危害加強協作達成共識。
啟動儀式上,雙方簽署《關于保護未成年人免受電子煙侵害協作協議》,明確了工作目標、組織機構、工作職責、宣傳機制、聯合機制等事項。
儀式上,電子煙商戶代表宣讀、簽署《不向未成年人售賣電子煙承諾書》。學生代表也對拒絕電子煙進行莊嚴承諾。
寶山區檢察院表示,簽署協議只是專項行動的開始,下一步還將采取多項措施保護未成年,遠離電子煙。
一方面,加強多方聯動、聯合執法。組成聯合執法組對轄區內銷售電子煙的商戶進行不定期檢查,對違規向未成年人銷售電子煙的行為予以嚴厲懲處。同時,發揮未成年人公益訴訟檢察職能,加大監督力度。
另一方面,依托“法治副校長”工作,聯合相關行政機關定期在轄區內的中小學校開展未成年人遠離電子煙專項宣傳,引導各類銷售主體、學校、家長等方面共同關注。
同時,探索電子煙監管常態化,加強對相關違法犯罪行為的打擊力度,聚焦“精品案”、“特別案”、“新型案”,聯合開展專項打擊行動,遏制電子煙市場違法犯罪活動,維護電子煙市場經營秩序。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