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國家煙草專賣局發布2022年第一號公告,《電子煙管理辦法》(簡稱《管理辦法》)正式出臺,并于2022年5月1日起正式生效。
同日,《電子煙》國家標準(二次征求意見稿)也同時發布,要求霧化物設計不應對未成年人產生誘導性,不應使產品特征風味呈現除煙草外的其他風味。《管理辦法》也明確規定,禁止銷售除煙草口味外的調味電子煙和可自行添加霧化物的電子煙。
兩項新規相繼發布,標志著國內電子煙行業將迎來強監管時代。在《管理辦法》發布后,國內多家電子煙企業積極響應,表示堅決擁護和貫徹執行電子煙監管政策。
同時,中國電子商會電子煙行業委員會表示,將堅決擁護國家煙草專賣局關于推進電子煙產業治理法治化、規范化的要求,嚴格貫徹執行管理辦法對電子煙實施的相關監管政策,始終堅持“國家利益至上、消費者利益至上”的核心價值觀,積極對行業進行組織、引導、協調并提供切實服務,做好政策解讀工作,發揮協會的橋梁作用,切實做好保護未成年人工作,鼓勵企業研發創新,引導國內市場規范、有序發展,積極開拓國際市場,為我國新型煙草產業發展做出新的貢獻。
電子煙是千億出口產業,鼓勵出口方向仍未變
從全球市場看,電子煙行業已經形成“中國制造,世界消費”的產業格局,全球90%以上的電子煙在深圳制造,我國在全球競爭中處于領先地位,已成為全球最大的電子煙生產國、出口國。
根據中國電子商會電子煙行業委員會發布的《2021電子煙產業藍皮書》報告顯示,國內電子煙制造及品牌企業超過1500家,電子煙供應鏈及周邊服務企業近10萬家。在市場規模方面,2021年,全球電子霧化煙預估零售額達800億美元,同比增長120%。出口方面,2021年中國電子煙產業出口約1383億人民幣,同比增長180%。
目前,包括美國在內的許多電子煙消費大國都在推進電子煙法治化監管的進程。中國也在積極依法監管電子煙,符合全球大趨勢。中國電子商會電子煙行業委員會秘書長敖偉諾表示,按照目前的監管辦法,對于出口占據市場份額九成以上的中國電子煙產業來說,鼓勵出口、積極拓展海外市場的政策方向不會變化。協會接下來會協助電子煙企業積極做好合規。
值得注意的是,《管理辦法》去掉了征求意見稿“第三十六條:生產不在中國境內銷售、僅用于出口的電子煙產品的企業,應按照本辦法規定進行產品登記,取得煙草專賣生產企業許可證。”此外還將“第三十五條?專供出口的電子煙產品應在包裝上標注“專供出口”字樣”,修改為“第三十二條?專供出口的電子煙產品的包裝應當符合國務院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要求。”
業內專家,深圳市咨源科技服務有限公司創始人鄭植在接受南都記者采訪時表示,上述修訂都是給僅做出口的電子煙企業減小壓力,鼓勵出口。
煙草口味外的調味電子煙被禁,零尼古丁霧化物存在彈性空間
此次兩項電子煙新規的發布和意見征求,引發業界強烈關注的主要在于對調味電子煙的限制,無論是《電子煙》國家標準(二次征求意見稿),還是《管理辦法》,都明確限制除煙草口味外的調味電子煙的生產和銷售。相比于美國對電子煙的監管,保留了薄荷醇口味,國內的監管更加嚴格。
對于電子煙企業而言,調味電子煙是其差異化競爭的關鍵舉措,調味電子煙被禁直接影響其大部分產品的生產運營。
此外,鄭植還分析認為,不論是《電子煙管理辦法》還是《國標》征求意見版中關于電子煙和霧化物的定義均強調了“含煙堿的氣溶膠”,但在《國標》第二版和生效的《管理辦法》中均修改為“氣溶膠”,去掉了“含煙堿”,因此僅從定義來看,零尼古丁也在電子煙管轄范疇之內。
不過,在《電子煙》國家標準(二次征求意見稿)中又強調“霧化物應含有煙堿”,這句話又將零尼古丁排除在外。鄭植表示。
這是個很有意思的標準說明,上下文并不矛盾但存在范圍的逐次縮小。因此,這應該是經過權衡后的微平衡狀態:即整體上認為零尼古丁電子煙其實還是電子煙,但現階段,可能還不會對零尼古丁電子煙進行監管,留有一定的彈性空間,也是給電子煙從業者們留以一定的生存空間。
出品:南都電子煙產業研究課題組
采寫:南都記者 程洋 研究員 劉嘉儀 鄭少純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