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游走在禁煙邊緣的電子煙,在一些公共場所已經明確被禁。近日,有網友發布G689次高鐵上有乘客在吸電子煙的視頻。10月8日,12306客服回應媒體稱,高鐵上可以攜帶電子煙,但不能抽,高鐵上抽煙被發現或觸發煙霧報警器將送警方處理,情節嚴重的要擔負刑事責任。
眾所周知,高鐵上不能吸煙。但是,高鐵上能不能吸電子煙,卻仍有不少人認識上存在模糊地帶。可以說,此次12306客服的回應為大眾科普了一回。原來,高鐵上抽煙被發現或觸發煙霧報警器將送警方處理,情節嚴重的要擔負刑事責任。可見,高鐵禁煙,電子煙也不例外。
電子煙雖不含焦油,卻也含有多種致癌物質。在高鐵密閉車廂內,電子煙產生的煙霧同樣能觸發報警系統,造成列車被強制緩慢行駛,更嚴重的話更要緊急停車,導致相關車組受到不同程度影響。而且,電子煙燃點低遇火即燃,其中還含有易燃易爆的電池,對公共環境的危害甚至比傳統煙草更多一層。為此,為安全計,高鐵禁吸電子煙,值得認可。
實際上,公共場合禁煙,對電子煙和卷煙一視同仁,這一原則也正在逐步被明確。《煙草專賣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五條規定,電子煙等新型煙草制品參照本條例卷煙的有關規定執行;《電子煙管理辦法》明確,從今年5月1日起,禁止銷售除煙草口味外的調味電子煙和可自行添加霧化物的電子煙,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電子煙產品;今年10月1日,《電子煙強制性國家標準》正式實施。隨著法律與制度不斷完善,全國多地已將電子煙納入控煙范圍,既是民心所向,也是大勢所趨。
既有法可依,為何電子煙卻屢禁不止呢?一方面,使用者存在認識誤區。有人認為電子煙不是煙,不在禁煙范圍內。另一方面,電子煙有隱蔽性,人們不易察覺。這次鐵路部門的回應,明確了“電子煙也是煙,高鐵上也不能抽”,進一步讓公眾明白了電子煙沒有理由逍遙于法治之外。而現實中,此前也確確實實有懲戒案例,如,今年2月,有旅客在高鐵上抽電子煙觸發列車煙霧報警,造成列車降速運行,最終被處以行政拘留5日。
電子煙也是煙,這個常識值得重申。對電子煙說“不”,不能僅止于高鐵。雖然其他公共場合沒有高鐵一樣一觸即發的列車煙霧報警裝置報警系統,但是,公共健康不容漠視。期待各方努力,共同熄滅電子煙在公共場合放縱的余焰,共建無煙環境,無享健康生活。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