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射洪市人民檢察院辦理了一起非法銷售電子煙的案件,對周某等13人以非法經營罪向射洪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經審查查明:張某于2016年辦理了《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在射洪城區經營各類水果味電子煙。2022年10月,水果味電子煙被要求全面下架,張某關閉了門店。
雖不再繼續經營電子煙門店,但張某微信經常收到老顧客購買果味電子煙的需求。從事煙草行業多年,張某深知果味電子煙比煙草味電子煙更受青睞,利潤空間更大。禁不住誘惑,張某打起了利用微信網上銷售果味電子煙的主意。張某通過微信從上家陶某處購買大量果味電子煙進行網絡銷售。
2023年1月,射洪市煙草專賣局發現線索后立即向射洪市公安局報案。公安機關順藤摸瓜,抓獲 “四川總代理”賀某,以賀某為突破口,追溯至深圳電子煙生產廠家,全鏈條打擊川、粵、滇三省非法銷售果味電子煙的周某等10余人,射洪市人民法院以非法經營罪分別判處周某等人五年到六個月不等有期徒刑。
檢察官釋法
為加強電子煙監管,2021年11月,國務院出臺了《煙草專賣法實施條例》,將電子煙納入卷煙管理。
2022年5月1日起施行的《電子煙管理辦法》明確規定,從事電子煙零售業務,必須取得《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電子煙僅限于在全國統一電子煙交易平臺上交易,禁止在國內銷售除煙草口味外的調味電子煙和可自行添加霧化物的電子煙。根據國家煙草專賣局發布的《關于加強電子煙監管有關事項的通知》,2022年10月1日起,果味電子煙已被要求全面下架。
檢察官鄭重提醒廣大商家,電子煙屬于國家特許經營的商品,銷售電子煙必須嚴格遵守《煙草專賣法實施條例》《電子煙管理辦法》等規定,即使持有《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也不能在國內銷售水果味電子煙,否則可能構成非法經營罪。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