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爾代夫發布的煙草控制總法規授予警方沒收和銷毀《煙草控制法》禁止的電子煙設備的權力。電子煙的進口和使用于12月被禁止,雖然現有法律允許對擁有或銷售電子煙的人處以罰款,但之前并未授予警方沒收已經進口設備的權力。根據新規定,警方現在可以沒收擁有或使用的電子煙設備和相關物品。
被發現使用電子煙設備的個人將面臨2,000 MVR(130美元)的罰款,而拒絕向警方交出物品的人可能會被罰款50,000 MVR(3,250美元)。免費分發電子煙將被處以 10,000 MVR(650 美元)的罰款,銷售電子煙將被處以 20,000 MVR(1,300 美元)的罰款。此外,向21歲以下的個人出售電子煙將被處以50,000 MVR的罰款。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