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無煙草零售、批發許可證的情況下,通過百度引流、微信推銷等方式銷售卷煙,涉案金額達128萬余元。9月14日,安徽宣城旌德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一起非法經營案并當庭宣判,縣煙草局部分職工旁聽庭審。
法院經審理查明,2016年以來,被告人吳某甲在無煙草零售、批發許可證的情況下,使用多部手機、多個手機號碼、微信號等,通過百度引流、微信推銷等方式,單獨或伙同被告人吳某乙向安徽省、浙江省等多個省市的114名不特定客戶銷售卷煙,通過順豐、圓通等物流快遞或直接將卷煙送至購買者的方式,非法銷售卷煙共計1281087元。
法院認為,被告人吳某甲、吳某乙違反國家煙草專賣管理法律法規,未經煙草專賣行政部門許可,在無煙草專賣許可證的情形下,利用網絡銷售卷煙,擾亂卷煙市場秩序。被告人吳某甲非法經營數額1281087元,情節特別嚴重;被告人吳某乙為吳某甲的部分非法經營活動提供幫助,數額達87017元,情節嚴重。法院當庭宣判:被告人吳某甲犯非法經營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三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二十五萬元;被告人吳某乙犯非法經營罪,判處其有期徒刑八個月,緩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