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A縣某大型綜合超市從事煙草制品零售業務。為進一步提升經營業績,該超市對經營場所環境進行了全面升級改造,同時對超市的企業名稱作出修改。近日,該超市工作人員向煙草專賣部門咨詢,修改企業名稱是否需要提出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的變更申請?
【分析】
《煙草專賣許可證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第二十一條第二款規定,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有效期內,企業名稱、個體工商戶名稱、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組織負責人、經營者姓名以及經營地址名稱等登記事項發生改變,以及企業類型發生改變但經營主體未變化的,持證人應當及時提出變更申請。
《煙草專賣許可證管理辦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登記事項發生改變,取得煙草專賣許可證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不依法進行變更登記的,煙草專賣局應當責令其依法進行變更登記。
企業名稱屬于許可登記事項范疇,該大型超市修改了企業名稱屬于變更申請的法定情形,應當及時向煙草專賣執法部門提出變更申請。若持證人未及時提出變更申請,煙草專賣執法部門應當責令其依法進行變更登記。性質嚴重的,還可能會被責令暫停煙草專賣業務、進行整頓。
根據《煙草專賣許可證管理辦法》第四十四條第九項的規定,登記事項發生改變,拒絕變更登記的,發證機關可以責令持證人暫停煙草專賣業務、進行整頓,直至依法取消其從事煙草專賣業務的資格。
被責令改正后,如果拒不改正,會有什么后果?《煙草專賣許可證管理辦法》第五十七條規定,違反本辦法規定,不及時辦理煙草專賣許可證變更、注銷手續的,由煙草專賣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以1000元以下的罰款。
煙草專賣零售許可登記事項具有公示作用和公信效力。登記事項一旦發生變化,持證人應及時提出變更申請,辦理變更手續,若拒不變更,將承擔法律責任。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