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級或地(市)級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辦理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應當遵循下列要求:
(1)行政許可受理的期限規定
專賣許可證的申辦以申請人提交申請為前提,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自受理申請起應當遵循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
1)申請事項依法不需要提出煙草專賣許可證申請的,應當當場即時告知申請人不受理。
2)申請事項不屬于本煙草專賣局職權范圍的,應當告知申請人向有關煙草專賣局申請。
3)申請材料存在可以當場更正的錯誤的,應當允許申請人當場更正。
4)申請材料不齊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申請人不能當場更正的,應當當場或者在5日內出具煙草專賣許可證申請材料補正告知書,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即為受理。如果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怠于審查致使收到行政許可申請材料后長時間才發現行政許可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其受理期限不宜從申請人補正后計算,宜從申請人提出行政許可申請時計算,但申請人補正材料所花的時間應當排除在行政機關審查時間以外。
5)申請事項屬于本煙草專賣局職權范圍,且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煙草專賣局應當當場受理。
(2)行政許可審查及送達的期限規定
?1)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20日內作出行政許可決定。
?2)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自作出準予許可決定之日起10日內將行政許可文書和煙草專賣許可證送達給申請人。
?3)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自作出行政許可決定之日起30日內,通過公告欄、煙草專賣許可證信息系統等方式,將許可有關內容予以公告。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