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南充市營山縣人民法院依法對“5·05”生產、銷售偽劣產品案11名犯罪嫌疑人作出判決,其中案犯陳某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案犯陳甲某被判處有期徒刑11年,另外9名犯罪嫌疑人分別被判處3至7年不等有期徒刑,共處罰金373萬元,沒收違法所得144萬元,追繳違法所得590萬元,有力震懾了涉煙違法分子。
這起案件涉案金額3200余萬元,被公安部、國家煙草專賣局列為聯合部督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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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表面看起來很普通的快遞盒,打開里面是4個花花綠綠的電子煙煙彈。我們通過市場走訪發現,已經明令禁止的偽劣電子煙產品,以物流寄遞這種‘螞蟻搬家’式的方式侵蝕市場,危害大量年輕消費群體乃至青少年的身心健康。所以,我們接到任何線索都絕不放過。”一位參與辦案的煙草專賣稽查員介紹。
2023年4月,營山縣煙草專賣局接到舉報稱有人銷售偽劣電子煙。于是,他們聯合公安機關進行調查,經過對郵寄到本地的幾個包裹進行信息核查,初步鎖定位于廣東汕頭的楊甲某存在銷售偽劣電子煙行為。
營山縣局立即將情況向上匯報,南充市煙草專賣局聯合南充市公安局隨即成立“5·05”專案組展開靠前偵查。依托煙警“情報、指揮、行動”一體化合成作戰平臺,專案組于2023年5月8日前往廣東汕頭進行調查取證。
在汕頭市,專案組發現楊甲某和楊乙某是親兄弟,兩人各自經營著一家電子煙零售店。每天晚上,楊甲某、楊乙某都會到一個高檔小區里面,兩三個小時后回到電子煙零售店,然后通知快遞員上門取貨。隨后,專案組對楊甲某和楊乙某進行了抓捕,查獲偽劣電子煙煙彈1萬余個、套裝電子煙72盒。
專案組首次查獲的偽劣電子煙。
通過線索搜集、信息碰撞,專案組發現楊甲某和楊乙某主要負責面向市場零售,貨源主要來自深圳市的唐某和珠海市的張甲某,主要由楊甲某的同學劉某開車去深圳、珠海等地取貨。
專案組先是集中精力調查了唐某這條線,發現唐某及其女友王某主要活動在深圳、惠州一帶,住在深圳城鄉接合部,經常凌晨1點到5點半開車兜圈送貨。在查實情況之后,專案組對唐某、王某、劉某進行了抓捕,查獲偽劣電子煙煙彈4000余個、套裝電子煙370盒。
經過信息匯集,專案組發現唐某的上線是位于惠州的陳某團伙。該團伙共5人,其中陳某是團伙主犯,主要負責向下線人員提供偽劣電子煙,陳甲某負責從生產廠家購進偽劣電子煙、尋找進貨渠道及貨物交接,陳乙某負責利用微信招攬顧客,陳丙某負責打包送貨及看守倉庫,陸某負責收款。
至此,一個清晰的網絡案件已梳理清晰:廣東東莞的陳某某為生產窩點主犯,通過購買生產設備、制假工具、原輔材料、租用場所,聯系技術人員生產偽劣電子煙,惠州的陳某團伙是一級銷售代理商,深圳的唐某團伙是二級銷售代理商,楊甲某及其多名人員為銷售下線。
窮追猛打 斬斷鏈條
當梳理清楚案件脈絡后,專案組發現位于東莞的生產上家陳某某已經被行業內兄弟單位逮捕,惠州的陳某銷售團伙可能得到風聲,也消聲匿跡了。
經過信息互聯,專案組在浙江溫州發現陳某銷售團伙的活動蹤跡,隨即趕赴浙江溫州對其進行了抓捕,在他們駕駛的車輛中查獲偽劣電子煙煙彈4400余個。
專案組查獲的偽劣電子煙。
梳理完陳某、唐某這條線索后,專案組立即回過頭來,開始對位于珠海市的張甲某、張乙某、張丙某三兄弟進行跟蹤調查,發現他們各自開了一家電子煙實體店,通過批發和零售兩種方式銷售偽劣電子煙,于是對張甲某等人進行了抓捕,現場查獲偽劣電子煙煙彈46300余個。
張甲某的上線是位于東莞的電子煙生產窩點。專案組兵分兩路,一路把張甲某三兄弟帶回四川,一路前往東莞進行現場摸排。專案組發現,偽劣電子煙生產窩點經營者程某,原來在電子煙廠打工,后來就開始購買機器設備、制假工具、原輔材料,租用場所,聯系技術人員生產偽劣電子煙。該團伙成員數量多,職責分工明確,從購買原輔材料、組織生產,到存儲運輸、信息聯絡等均由團伙成員分工負責。
專案組查獲的偽劣電子煙原材料。
程某等人十分謹慎,每天都安排人站崗望風。專案組緊盯不放,通過調查慢慢摸清了情況,并對程某等人進行了抓捕,對生產窩點進行查封,現場查獲電子煙零配件200余萬個、注油機8臺、塑封機4臺、煙油1100余公斤、商標標簽30余萬枚、原輔材料1500余公斤。
“這個案件的特點是小線索辦大案,雖然在當地市場只是出現了幾個偽劣電子煙包裹,但煙草和公安緊密協作,不放棄任何一個線索,實現了生產銷售偽劣電子煙的全鏈條打擊。接下來,我們會繼續強化煙警聯合共建機制,以南充市公安煙草打擊涉煙違法犯罪情報指揮分中心為載體,努力取得打假打私新戰果。”南充市局(公司)黨組書記、局長、經理曾光勇介紹。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