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壓嚴打各類涉煙違法犯罪,持續鞏固深化電子煙監管成果。時序更替,廣東煙草專賣監管戰線再傳捷報——
廣州南沙公安、煙草揮動重拳,打掉了一個集原材料、生產制造、成品運輸、終端銷售等一體的全鏈條非法制售非國標水果味電子煙犯罪團伙,抓獲犯罪嫌疑人62人,查獲電子煙加工生產線、煙彈、成品和半成品、原材料等物品若干,涉案金額超過900萬元。目前,案件已依法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地處改革開放的前沿,廣東市場經濟發達,省域經濟綜合競爭力居全國第一。如同一枚硬幣的兩面,地理交匯處、活力涌動處亦是制假售假、走私販私等違法活動易發高發地,廣東是煙草打假打私主戰場之一,廣東煙草打假打私工作成效很大程度上“事關全國、事關全局”。
經濟大省挑大梁,在一如既往堅決打擊假煙走私煙違法犯罪行為的同時,廣東煙草專賣監管戰線緊盯新型煙草制品監管挑戰,深入落實電子煙產業法治化、規范化治理要求,全力提升電子煙監管執法效能,在保障人民群眾特別是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促進電子煙產業平穩健康運行中展現廣東擔當作為。
“新”在哪里?主動應對,依法依規扎緊監督管理籬笆
加強專賣管理、開展市場監管,維護國家利益、消費者利益,是國家法律賦予煙草行業的神圣職責。相對于由來已久的傳統卷煙,新型煙草制品監管執法無疑是新事物,電子煙監管執法是新課題。
新事物、新課題,“新”在哪里?
在廣東省局電子煙監督管理處有關負責人看來,電子煙屬于新型煙草制品,盡管參照卷煙進行監管,但兩者之間有著很大的不同。
產品形態“新”。長期以來,消費者日常接觸的都是加熱燃燒的卷煙,出現不燃燒的、通過霧化直接就能吸食的電子煙產品,消費者普遍感到產品形態新穎。
銷售渠道“新”。卷煙就是開店銷售,買入賣出、一板一眼,而在正式納入監管之前,電子煙產品早就與互聯網結合在一起,無論是產品的營銷還是市場的拓展,都與網絡緊緊綁定,嵌入了“網絡基因”。
目標客戶“新”。卷煙銷售的對象是成年人,吸煙有害健康,禁止中小學生吸煙,禁止向未成年人售煙,這是全社會共識。然而,在電子煙產業全面步入法治化、規范化軌道前,電子煙產品安全隱患凸顯,一些經營者用“健康無害”“幫助戒煙”等宣傳誤導消費者,開發“奶茶杯”“可樂罐”、印有各種卡通圖案、煙具上搭載小游戲的新奇特產品,以“時尚”“潮流”等噱頭誘導未成年人吸食,目標客戶群體下到少年上到老人全覆蓋。
應用范圍“新”。一些經營者宣揚“草本霧化”,用“保健品”“替代品”包裝電子煙產品,更有甚者,有的犯罪分子把電子煙作為吸食毒品的工具,制售添加依托米脂、大麻素等違禁成分電子煙(俗稱“上頭電子煙”),給社會和家庭造成嚴重危害。
“新產品”層出不窮、“新平臺”查而不絕、“新渠道”花樣翻新,電子煙監管執法挑戰之大可想而知。廣東省局主動應對,不追求一蹴而就、一勞永逸,始終腳踏實地,依法依規扎緊電子煙監督管理籬笆,不斷鞏固提升電子煙產業法治化、規范化治理水平。
——持續加大電子煙相關法律法規及政策宣傳力度。
根據生產經營主體、消費者、執法人員、未成年人等各類主體的不同特點,通過各類渠道,運用多種方式,持續開展和加強電子煙法律法規宣講、監管政策宣貫解讀、生產經營業務指導、公益普法宣傳教育,讓各類主體了解法律、熟悉政策、分清利弊、支持監管,增強遵法守法、合規經營的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
——持續加大對涉電子煙違法犯罪行為的打擊力度。
在前期開展保護未成年人免受煙侵害“守護成長”專項行動、“奶茶杯”“可樂罐”等非國標調味電子煙專項治理的基礎上,接續開展2024年規范電子煙市場秩序專項檢查,完善“線上清理、線下管控、全鏈覆蓋、聯合治理”電子煙市場監管體系,懲處違法違規生產經營行為,堅決打擊違法犯罪行為,營造公平公正公開的良好營商環境。
——持續加強持證電子煙生產企業監管。
針對專項行動、專項治理、專項檢查發現的相關問題進行分類定性處理,一體推進檢查、規范、整治、追責,持續開展持證生產企業許可動態管理,逐步健全完善許可檔案,不定期對生產經營異常企業實行監管預警,壓緊壓實屬地監管責任,督促企業依法合規經營,夯實電子煙產業平穩健康運行基礎。
眾人拾柴火焰高。電子煙監管不是單打獨斗的戰斗,需要勁往一處使的團結協作。熟悉電子煙相關法律法規及政策的過程就是形成共識的過程,堅決打擊涉電子煙違法犯罪行為形成有力震懾,持證電子煙生產企業依法合規經營激揚清風正氣……
凡此種種,有利于凝心聚力、營造環境,解決電子煙產業發展遇到的實際問題,提升電子煙監管執法效能。
“落”在何處?攻堅克難,努力促進電子煙產業平穩健康運行
截至2025年1月,廣東省(不含深圳市)共有128家持證電子煙生產企業,東莞市有104家,占比超過80%。作為屬地監管主體,東莞市局電子煙監管責任之重可見一斑。
責任之重,監管對象多、數量大其實僅僅是一個方面,更多在于難度大,開展工作往往需要“摸著石頭過河”。
依據《電子煙管理辦法》《電子煙》國家標準及相關配套政策,電子煙納入監管范圍的產品主要包括煙彈、煙具以及煙彈與煙具組合銷售的產品、霧化物、電子煙用煙堿等,電子煙生產、銷售和進出口等環節實行準入許可管理,電子煙產品不應使產品特征風味呈現除煙草外的其他風味。
“電子煙參照卷煙進行監管,兩者大的方向一致,但細節上存在諸多區別。”東莞市局有關負責人很有感觸,電子煙產品各式各樣,有出口和內銷之別,電子煙生產企業屬于民營企業,具有強烈的生存危機,主觀上愿不愿意接受監管?企業有大有小、能力有高有低,能不能都做到符合監管要求?“像這些問題,從政策出臺到政策落地,仍有許多工作要做。”
禁售調味電子煙是保護未成年人免受電子煙侵害的重要舉措之一。該負責人舉例,“比如,我們查獲了非國標調味電子煙產品,首先要認定‘它是一支電子煙’,屬于監管范疇,然后要證明‘它是假冒偽劣產品’等等。”
針對電子煙相關法律法規及政策理解、企業提出的問題和反映情況回應等,東莞市局在溝通協調、宣傳指導等諸多方面下了很大功夫,持續加強與公安、市監、法院、檢察院等部門協作配合,健全聯合執法、行刑銜接、案件查辦等工作機制,打通了法律適用、價格認定、鑒別檢驗等不少堵點難點,為全省乃至行業加強電子煙監督管理提供了經驗和借鑒。
電子煙監管的目的,從來不是要管死、懲罰各類電子煙市場主體,而是要推進電子煙產業法治化、規范化治理,解決電子煙市場和產業存在的問題,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廣東省局聚力推進電子煙監管“落”在知上,更在行上、在法上。
廣東省局與政府部門建立定期溝通機制,及時通報有關監管情況,拓展多部門合作的深度與廣度,增進了解,爭取支持;與深圳市局建立電子煙監管協作機制,強化跨區域監管協同,優勢互補、資源共享、通力配合、深度協作。
對內,廣東省局堅持“大專賣”“一盤棋”,電子煙監管與煙草打假打私不分“你和我”,工作同謀劃、同部署、同推進,加大案件查辦力度,嚴厲打擊違法犯罪行為;對外,引導電子煙生產企業提升產品質量安全水平和合規風控能力,指導企業應對337調查,支持企業妥善應對國際貿易糾紛,持續優化服務。
運用數字化技術開展電子煙生產企業全鏈條監管。廣東省局電子煙監督管理處聯合信息中心、東莞市局申報《電子煙生產企業全鏈條監管模式研究》科技項目,探索建立電子煙數字化監管平臺,創新監管模式,推動電子煙產業鏈監管邁向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比如企業備案數據與海關“碰撞”,可以發現電子煙產品是外銷還是內銷;再比如對比電力數據,能夠及時掌握企業是生產還是停產,從而變被動為主動,降低監管成本,提升監管效能。
作為一項沒有先例可循的課題,提升電子煙監管執法效能必須克服很多困難。廣東省局迎難而上、擔當作為,在直面問題、破解難題中不斷打開局面,催生政府相關部門提供更加有力支持、電子煙市場主體主動擁抱監管等喜人變化。
從“新”出發,“落”到實處,不斷深化電子煙監管探索的艱辛與喜悅,或許只有推動者、參與者自己才能真正體會。眼下,廣東省局全力提升電子煙監管執法效能的努力還在繼續。為進一步推進電子煙產業法治化、規范化治理取得新成效盡責出力,這是一個經濟大省的態度,更是行動與擔當。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