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草在線據國家知識產權局網站報道 7月1日,由國家知識產權局修改后的《專利行政執法辦法》開始施行。
據介紹,修改后的《專利行政執法辦法》分為總則、專利侵權糾紛的處理、專利糾紛的調解、假冒專利行為的查處、調查取證、法律責任、附則等七章五十三條。其中,第一條改為:為深入推進依法行政,規范專利行政執法行為,保護專利權人和社會公眾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以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增加一條作為第八條,規定: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應當加強展會和電子商務領域的行政執法,快速調解、處理展會期間和電子商務平臺上的專利侵權糾紛,及時查處假冒專利行為。第四十一條改為第四十三條,并增加一項作為第(六)項,規定:責令侵權的參展方采取從展會上撤出侵權展品、銷毀或者封存相應的宣傳材料、更換或者遮蓋相應的展板等撤展措施;增加一款作為第二款,規定: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認定電子商務平臺上的專利侵權行為成立,作出處理決定的,應當通知電子商務平臺提供者及時對專利侵權產品或者依照專利方法直接獲得的侵權產品相關網頁采取刪除、屏蔽或者斷開鏈接等措施。第四十四條改為第四十六條,并改為:“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作出認定專利侵權行為成立并責令侵權人立即停止侵權行為的決定,或者認定假冒專利行為成立并作出處罰決定的,應當自作出決定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通過政府網站等途徑及時發布執法信息。”
據悉,為適應新形勢的需要,國家知識產權局決定對2001年12月17日頒布、2010年12月29日修改的《專利行政執法辦法》予以修改。《國家知識產權局關于修改〈專利行政執法辦法〉的決定》經局務會審議通過后,于今年5月29日予以公布。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