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草在線據福建省煙草專賣局網站報道 5月17日,從福建省福州市臺江區人民法院傳來消息:城南局2015年查獲的“12.12”案件兩名主犯現已審理完畢、刑事判決正式生效。
林某及其妻子李某在明知被取消卷煙經營資格的情況下,仍在臺江轄區開展走私煙地下批發活動,輻射臺江轄區眾多零售戶中。2015年12月12日,福州市城南煙草專賣局聯合市局稽查支隊、公安機關在林某的經營場所及庫點內查獲各類違法卷煙1991.4條,現場抓獲嫌疑人兩名。法院審理后認為,林某及其妻子李某違反國家煙草專賣管理規定,非法經營非法進口以及假冒的煙草專賣品,數額達225929.1元,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非法經營罪。判處林某有期徒刑二年,并處罰金一萬元;判處李某有期徒刑一年一個月,并處罰金人三千元。
該案的判決對經營走私煙的持證零售戶給予極大的震懾。下一階段城南局將在加強市場檢查的同時,加大反走私普法宣傳,引導持證零售戶合法經營。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