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景德鎮城區局立足實際,結合2020年法規工作要求及安排,采取“四項措施”全面提升法規工作水平。
一是靈活培訓。針對執法辦案過程中容易出現的問題和偏差,采取以案講法、以案剖析、討論交流等方式靈活、形式多樣的方法加強對執法人員的法律、法規培訓,引導執法人員依法行使職權、正確引用處罰依據、合理使用自由裁量、規范執法辦案程序。
二是及時審查。在嚴格履行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的同時,由法規人員對案件的程序、事實、證據材料、定性及適用法律法規等方面及時予以審查,并將存在的問題及時反饋給執法人員予以改正或補充材料,使行政處罰的行為做到客觀準確、公平公正。
三是全面監督。要求法規人員實行法制監督工作的延伸,即從案中審查向案前、案后延伸,從案卷制作規范性審查向案件的合法性審查轉變和加強,從監督案件辦理向監督執法行為延伸,實現全方位、全過程、綜合性的監督。
四是嚴格考核。結合行政執法檢查考核要求,把案卷合法性審查與法規培訓等具體的工作納入績效考核范圍,明確把“無訴訟、無復議、無敗訴、無錯案”作為依法行政工作的基本要求和量化目標,并把考核結果作為衡量法規人員工作業績的重要依據。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