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草在線據《東方煙草報》 河南省南陽市城區煙草專賣局要求專賣稽查員在檢查市場時主動亮明證件,進一步推進規范執法、“陽光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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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11月20日,專賣稽查員在開展市場檢查前向零售客戶亮證。
“比如,我們查到案值10000元的渠道外卷煙,依據《中國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實施條例》規定:取得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的企業或者個人違反本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二款的規定,未在當地煙草專賣批發企業進貨的,由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可處以進貨總額5%以上10%以下的罰款。”河南省南陽市城區煙草專賣局專賣稽查員王陽說,按照規定,可處以500元到1000元罰款。王陽從事市場檢查工作已經多年,他說早些年查到零售客戶售賣渠道外卷煙,比較難決定的就是處罰幅度問題。
500元到1000元相差很大,可到底應該罰多少?這就是執法尺度掌握的問題。這引起了專賣管理部門對“自由裁量權”的關注。
“5%以上10%以下”,這本是法律賦予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和執法人員在法律授權范圍內,自行判斷行為條件、自行選擇行為方式和自由做出行政決定的自由裁量權,但在具體實施時,自由裁量權的行使暴露出一些弊端,比如處罰比例不一、重視合法性而忽視合理性等。
“徒善不足以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河南省局副局長張亞賓說,“建設法治煙草,必須把行善政與行法令結合起來,提高對自由裁量權的正確認知和行使水平,只有這樣才能打造出高素質的行政執法隊伍。”
近年來,河南省局一手治標,堅決查處違法、不規范行為;一手治本,細化懲處標準,嚴格劃分執法“尺度”,規范專賣行政處罰裁量權,促進公平公正執法,維護良好社會形象,讓執法“刻度”更精準,監督“度量”更準確。
早在2009年,河南省局就率先開始著手規范行政處罰裁量權工作。通過梳理《煙草專賣法實施條例》、《河南省煙草專賣管理條例》、《煙草專賣許可證管理辦法》三部法律法規,河南省局將其中涉及到罰款幅度、罰款倍數、罰款比例的26個行政處罰法條拿出來,一方面全面開展調查研究,廣泛聽取基層單位意見,另一方面成立專門機構進行審議討論,將違法行為數字化、具體化,同時分為一般、較重和嚴重三種情況,最大限度地壓縮執法人員手中的“彈性空間”。
從2009年8月1日印發試行到如今,《河南省煙草專賣行政處罰裁量標準(試行)》不斷豐富和完善,河南煙草專賣行政執法已經步入“陽光期”。
河南省局法規處負責人介紹稱,“陽光執法”讓裁量標準更加細化,較好地規范了行政執法行為,使行政相對人能夠對號入座,自覺接受處罰,從根本上消除了因條件模糊、人為因素造成行政自由裁量的隨意性、不公開和不公正現象。
“法之善者,仍在有用法之人,茍非其人,徒法而已。”“陽光執法”不僅要將“放在抽屜中”的權力拿到桌面上來,還要監督考量執法隊伍的賢能。
一方面,為提高專賣執法人員素質,規范煙草專賣執法行為,河南省局編纂了《煙草專賣執法典型案例》,并向所有執法人員發放。“《河南省煙草專賣行政處罰裁量標準》雖然在一定程度上規范了處罰幅度,但仍有一定的柔性空間。”法規處負責人介紹,這本案例覆蓋了“‘一事不再罰’原則在煙草專賣行政處罰案件中的適用”、“涉嫌非法經營犯罪移送案件及其法律適用”等日常執法面臨的重點、難點、焦點問題,能夠更精準地對執法人員在不同情況下的執法辦案有所幫助。
另一方面,河南省局將服務型行政執法擺在前所未有的高度,將其納入年度依法行政考核目標,加大責任追究力度。河南省局專賣處負責人說,有不規范執法行為,投訴電話一打來,追責機制立即啟動,大家都很注重執法形象。
面對依法行政工作取得的成效,河南省局(公司)局長、總經理李孟順指出,嚴格、準確地執行法律,堅持依法行政是我們應有的工作職責,是推進法治煙草建設、鞏固完善煙草專賣制度的關鍵,面對各種挑戰,我們任重道遠,依法行政工作絲毫不能松懈。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