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草在線專稿 這幾天我遇到一件關于經營中欠款的煩心事,想跟大家嘮叨嘮叨,希望從我身上吸取點經驗,切莫跟我一樣,稀里糊涂吃虧了上了當。
去年六月份,XX大酒店又換了一個小伙子小丁到我店里做采購員。為了穩住這個大客戶,我私下給小丁一些“好處”,一來二去,我倆成了“熟”人。
今年春天,小丁來采購商品的時候,常會以經理不在家沒有現金為理由,要求我先賒給他。為了不得罪了這個大客戶。每次小丁賒欠,我都會讓他打一張欠條。
一直到年底,我發現由小丁寫下的欠條加在一起已經有4000千多了。等小丁再進店的時候,我委婉了說了店里資金緊張,希望盡快把欠款還上。當時,小丁滿口答應,保證在年底還上。并跟我講,酒店經理說了把所有欠條換成一張,寫一個總數,上面標明,每個月按照市面上存款利息的兩倍付利息。我心想,就算拖延幾天欠款,也有利息補償費了,就把那些欠條拿了出來。
小丁當著我的面擬草了一份協議書:王洪蓮(我)借給丁XX人民幣4140元整。定于2014年年底歸還借款,逾期不還,按照市場銀行利率兩倍歸還利息。寫完之后,小丁在下面簽上了自己的名字。當時我看完后,覺得有點不妥,小丁解釋道,欠條和借條一樣,就是一個憑證而已。再說了,這些錢根本等不到年底就還上了。我心想,只要有這個借條憑證在手里,就不怕他不還。
時間過得很快,轉眼到了年底,一直不見小丁來。考慮到要進年貨,我就打電話給他,結果不是說在外地,就是說自己很忙,有時候還會不耐煩的掛斷電話……
我意識到事情有點不對,就趕忙拿著借條跑到酒店,而酒店說小丁已經辭職,這是屬于個人借款,與酒店無關。我一聽著急了,趕忙打電話給小丁,結果小丁在電話里直接變臉,說根本沒給我借過錢。
這一下我徹底傻眼了,趕緊找到一個做律師的親戚咨詢,看看能不能通過法律手段追回這筆欠款。當親戚聽完我的訴說,跟我說這件事很麻煩。雖然借條上有小丁的名字,但如果他一口咬定沒向我借錢,我又拿不出借錢給小丁的證據,法院會因證據不足駁回訴訟請求的。親戚還說,從法律關于“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上看,這個借條是有漏洞的,協議只能證明有這么個約定,而不能證明是否已有交付。所以即便訴諸于法律也不會得到支持的。如果是當初的欠條,這場官司一定會贏!”
聽完之后,我徹底明白了,只能是啞巴吃黃連。這個教訓讓我明白一個道理:經營中,守法誠信固然重要,知法懂法更為重要。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