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草在線專稿 一大早,一位20多歲的年輕顧客走進陳老板的店里說,昨天晚上7點多鐘的時候陳老板給他賣了兩條“云煙(硬蓯蓉)”,陳老板說,有這回事。他讓陳老板再拿一條。陳說,好的。隨即從貨架上抽出一條“云煙(硬蓯蓉)”遞給了他。他說,昨天晚上多給了陳老板100元錢,這條煙就不給錢了,要不就退他100元錢,否則就強行把煙拿走。
陳老板說,昨天晚上賣煙他做到了唱收唱付。“云煙(硬蓯蓉)”一條是116元,兩條共計收他232元。你付給我235元,我找你3元錢。晚上害怕收到假錢,陳老板對著燈光把兩張百元大鈔反復驗證了3次,確認是真錢后,當面和他核對了金額,年輕小伙子說算對了,得到了雙方的認可,錢貨兩清,交易完成,陳老板才把錢放進了錢柜。相隔了一個晚上,他才說多給了我一百元錢,小伙子,你好好回憶一下,是不是記錯了,或者是你在別的地方購買商品時弄錯了。這位顧客脾氣很暴躁,并亂罵陳老板一通,陳老板并沒有生氣,安慰他不要著急,好好回憶一下昨晚付錢的每一個細節。他繼續亂罵,并一口咬定多給了陳老板100元錢,不退錢就把香煙拿走,口氣非常強硬。遇到這種蠻不講理的顧客,陳老板的妻子生氣了,一把奪過這位年輕顧客的香煙,并關上了防盜門不讓他離開店鋪,要求他自己打電話報110。
年輕小伙見自己無法脫身,就打了報警電話。報警電話如下:我昨天晚上在某某店鋪買了兩條香煙,多付給他100元錢,今天一早來了老板不認賬,我要拿走香煙,他們不讓我拿,也不給我退錢,還不讓我走。大約10分鐘的時間,110警察趕到了陳老板的店鋪,警察一邊做筆錄一邊詢問昨晚的經過。報警人說付給陳老板共計330元錢。陳老板說,如果付給我330元錢,應該找你98元錢才對,為什么找你3元錢的時候不說多收你的100元錢?報警人立即改口說成是335元。如果是335元,應該找你103元才對,而不應該是3元錢。他又改口是235元。既然是235元,兩條煙收你232元,找你3元錢,那這筆賬就沒有算錯,怎么會多收你的100元錢?陳老板這么一問,他又改為330元錢。反反復復,沒有一個準確的數字。
警察又問報警人有買有第三者人在場?報警人說沒有。警察讓陳老板調監控錄像,陳老板說,監控幾天前就出了故障,還沒有來得及維修。如果監控是好的,我早就調出來了,省得這么麻煩。警察說,既然沒有證據證明,他們也沒有辦法處理。告訴報警人你可以慢慢找證據,有了證據再找我們警察來解決,也可以起訴到法院解決。但不能在店鋪里胡攪蠻纏,如果繼續胡鬧,就要嚴肅處理。說完,110警察就撤離了。警察前腳一走,他就破口大罵警察,幸虧警察沒有聽見,否則就麻煩了。
這位報警人沒有聽警察的勸告,反而更加理直氣壯了,罵得也更兇了。無論怎么罵,陳老板就是不給退錢。報警人又第二次打了110報警電話。報警電話如下:警察來了不管事,不處理好這事,我就把煙硬拿走。這次報警后,由轄區派出所出警來處理這事。警察再一次詢問了昨晚賣煙的過程,陳老板如實做了陳述。你說巧不巧,在陳老板做陳述的時候,陳老板認識的一位超市老板來他的店里進貨,他認出了這位報警人。20多天前的晚上8點左右,這位報警人采取同樣的方法在他的店鋪購買了兩條“好貓(長樂)”煙,一條煙的賣價是128元,兩條共計256元。當時收他260元,找回4元錢。可是這位報警人第二天一早就來到他的店里,說是昨晚給的是356元錢,多收了他100元錢,并在他的店里大吵大鬧,胡攪蠻纏。生意人講求的是大清早做買賣圖個吉利,嫌他麻煩,就退給報警人100元,于是他的陰謀得成了。
警察一聽,覺得報警人有敲詐嫌疑,就帶回派出所詢問。事后得知,此人曾多次采用這樣的方法敲詐了許多店老板。區區一百元,老板們嫌他麻煩,就把錢給退了,所以報警人是屢屢得成。
常在河邊走,哪有不濕鞋。他沒有想到我的同行陳老板對昨晚收款的事記憶猶新,堅持沒有多收錢不退錢,自己報警,自投羅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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