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草在線福建消息 福建南安一女子鄭某為賺取加工費,于2012年2月雇傭三名女工在其位于南安市溪美街道崎峰村的家中加工、包裝由一云霄男子提供的散支七匹狼、石獅等假煙。11月5日,南安市局從南安市人民法院獲悉,鄭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并處罰金3萬元。
2012年2月27日,南安市局會同市打假辦人員查獲該加工點,當場繳獲成品假煙304條、散支假煙14箱,價值8萬余元,現場抓獲3名嫌疑人員。南安市人民檢察院于2012年8月30日對鄭某提起公訴。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鄭某未經煙草專賣行政管理部門許可,生產假冒煙草制品,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違反國家煙草專賣管理法律法規,其行為已構成非法經營罪,對其作出以上判決。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