丘吉爾往來都是在政經事務上叱咤風云的人物,他在餐桌上與“食友”非官式地洽商世界大事。
丘吉爾往來都是在政經事務上叱咤風云的人物,“共食無白丁”,他在餐桌上與“食友”非官式地洽商世界大事,于觥籌交錯及杯盤狼藉間高談闊論,又可增進“私交”,有利達成共識的氣氛。
對丘吉爾(1874-1965)生平頗有研究的資深記者、赫德遜學社研究員、作家,現任劍橋大學丘吉爾書院教授(Reader)的薛達·史德莎(Cita Stelzer)女士,去年底出版《和丘吉爾晉餐——在餐桌上制訂政策》(Dinner with Churchill:Policy-Making at the Dinner Table)一書。在香港人的認知中,Dinner是指晚餐(英國無產階級〔Non-U〕則是午飯),但以多數英人的習慣是主餐,因此嚴格來說此字應無午餐晚餐之分。事實上,本書所說,除午晚餐還包括早餐。丘吉爾是二戰英雄,且被西方民調選為二十世紀最偉大的政治領袖,往來都是在政經事務上叱咤風云的人物,“共食無白丁”(書后附有“食客”名單,二戰前后西方政壇重要人物盡在其中),他設宴請客或他作為客人,在餐桌上與“食友”非官式地洽商世界大事,是很自然的。本書因此恰如其分地加了那個副題。在餐桌上于觥籌交錯及杯盤狼藉間高談闊論,又可增進“私交”,有利達成共識的氣氛。
作者的筆調頗為隨意,結構也很松散,對二戰期間很多重大決策(據說丘翁在宴會上最大的成就是說服美國采納“歐洲優先”〔即開辟歐洲戰場遏阻德國侵歐〕的策略),只有浮光掠影提及而無什么耐人尋味的內幕。對筆者來說,本書第二部分談書主的煙酒食,較有讀趣。
現在人家想起丘翁,很少不聯想到雪茄,以他雪茄不離手尤其是豎起中食二指的V形手勢夾雪茄的形象,早已深入民間。丘翁讀書不成(中學未畢業便入皇家陸軍學院并以優異成績畢業),當記者,被《每日畫報》(Daily Graphic)派往古巴采訪脫離西班牙統治的獨立戰爭時,才二十一歲。是年他第一次品嘗“古巴雪茄”,一吸上癮,“自此之后,對丘吉爾來說,雪茄與古巴是同義詞!”
丘吉爾幼承庭訓,和乃父蘭道夫勛爵一樣,很年輕時便有煙癮(在軍校時,一盒一盒的香煙由他父親供應),但去過古巴之后,他對雪茄情有獨鐘,不惜違背父意,戒煙改抽雪茄。1900年,丘吉爾的母親在當年倫敦最出名現仍生意興隆的煙草店J.J. FOX,替丘吉爾開了戶口,很快丘吉爾便成為其最佳客戶。丘翁去世后,該店設立專柜,名為FOX Churchill Museum,展出若干丘翁郵購雪茄和供她母親享用的“土耳其‘金嘴’(gold-tipped)手卷香煙”的“購貨單”,當然擺放了不少丘翁鐘愛的雪茄、保存的抽雪茄的用具……
關于丘吉爾與雪茄的許多“趣事”,筆者不想多寫,以其與任何有雪茄癮的人大致相同,并沒什么特別。以筆者之見,值得一寫的事只有二端。其一是他不僅非古巴雪茄不抽(據當年美國國務卿馬歇爾的日記,一次英美領袖開會,丘翁忘帶雪茄,美方人員買普通雪茄給他“頂癮”,他抽了一口便放下),而且只用一種加拿大柏木制成兩英寸長的火柴,以長火柴耐燒,可以讓人慢條斯理地“點燃”雪茄(書中未說的是,長火柴易惹禍,據說數年前香港法律界名宿張奧偉便是以長火柴點雪茄失手讓未滅火柴墜地釀火災被燒死)。其一則是由于他“雪茄不熄”,日抽九至十支(不是全部抽完,他著男仆及副官把抽剩的雪茄送給他的園丁——他拆出煙絲供煙斗用),搭飛機雪茄亦不離手,當年雖無機艙禁煙之例,然而抽氣設備十分原始,為了免致濃郁辛辣的雪茄味彌漫機艙,空軍特別在他經常乘搭的B-24 Liberator(美制重型轟炸機,1939年底投入服務)的副機師座椅——他最喜歡坐的位子——對上的機身,開了一個小型的透氣窗(91頁說side blister window,顯然是飛機工程術語,看得一頭霧水,直至201頁見venting window,才知是什么東西),讓他可以在不污染機艙空氣之下大抽特抽。
雪茄不熄之外,丘吉爾又縱情飲食(他講究飲,好吃,但吃得十分隨便),但導致他體態癡肥至步履蹣跚,相信亦與醫生囑他臨睡前吃點三明治作“宵夜”有關(丘翁喜歡的三明治是“面包要薄冷牛肉要厚”),“德酋”希特勒因此說他是猶太人豢養的“終日醉醺醺的‘廢柴’”(superannuate drunk),不無道理。和丘吉爾剛剛相反,希特勒酒不沾唇節制飲食且長期茹素(他因此必須經常服用醫生開的藥以控制大腸蠕動使之不致隨時“排泄廢氣”!),生活非常健康正常。顯而易見,他們對人類文明的貢獻,與飲食習慣背道而馳。
丘吉爾飲酒——威士忌、白蘭地和香檳——從早餐開始。1899年他往南非當戰地記者,報道布爾戰爭(Boer War,1899-1902),行李箱有四十瓶紅酒、十八瓶威士忌和十二瓶用以摻和烈酒的酸橙汁(Lime Juice)。他說飲酒令他“開竅”(quickened my intellect),卻因此令他酒氣逼人,即使在公共場合或開會時亦如此。據說有次開會,他坐在性格火爆的工黨議員貝絲·布烈篤(Bessie Braddock)身旁,貝絲聞酒味,不客氣地說:“溫斯頓,你醉了。”(Winston, you are drunk!)丘吉爾“語重心長”、幽幽地說:“貝絲,你真難看;但明天我便清醒了。”這段“番書仔”大多知之的“逸聞”,丘吉爾聽聞時微笑不語,“既不承認亦不否認”(180頁)。
丘吉爾喜歡吃、不講究卻不會拒絕美食。當然他未曾“下廚”。有次他獨自留在鄉間別墅Chartwell(現為受保護的文化遺物),丘太警告他廚子放假有斷炊之虞,要他離開,但他豪氣地說:“我會煮蛋——我曾見過廚人烚蛋?!边@也許是事實,只是他不知道怎樣燒開水,結果當然只能以白面包充饑。
丘吉爾的飲食習慣當然不足法,他吃大量牛油、奶油和雪糕,魚子醬則視斯大林送給他的為首選,“可惜,為此我們必須和俄國并肩作戰!”在蘇聯的雅爾塔會議上,他早午晚三餐吃了以磅計的魚子醬。除了魚子醬,他對俄羅斯烹調絕無好感,對蘇聯人頻頻“干杯”——在一次莫斯科的聚會中干杯二十五次——更吃不消。
英國烹調是丘吉爾的最愛,尤其是英式燒牛肉。幾乎所有英式食物,不論烹調多么粗糙,他都甘之如飴(英國烹調真是乏善可陳,但另一位名家《一九八四》作者奧威爾卻為文推介;熱愛本國食物大概是愛國主義的基本元素,這是古今中外皆然的至理)。丘吉爾還有食無定時的陋習,肚餓便吃,令他的廚子必須準備好食物以便他開餐,為保存“半生熟”的肉質,有時要多次更換食材,以待他隨時叫“開餐”的要求。
《和丘吉爾晉餐》尚未讀完,便見《巴黎評論》(The Paris Review)有《型男丘吉爾》(Winston Churchill,Man of Style)一文。身形臃腫肥得走不動的丘翁竟是“型男”!
在紐約曼哈頓Fifty-second Street,有一家以丘吉爾鄉間別墅為名的書店Chartwell Booksellers,主人巴利·辛格(Barry Singer),職業作家,認識一位在常春藤大學念英國文學、自稱丘吉爾迷的地產商(相信書中有具體的資料),他以特優條件慫恿辛格在他新建成的商業大廈開設這間書店,以賣丘吉爾和有關丘吉爾的著作……三十年下來,辛格讀遍書店內搜集的丘翁的書籍,變成丘吉爾專家,惟他“專攻”丘翁的衣履而不及其他?!缎湍小繁闶切粮駝偝霭?#xff08;5月1日發行)的《成為丘吉爾的藝術》(Churchill Style: The Art of being Winston Churchill)的書評。
據書評的介紹,丘吉爾對衣著十分考究,他在倫敦裁縫坊(Savile Row)歷史最悠久的名店Henry Poole定制西裝,他的“煲呔”和英國牛仔帽(John Bull hat),則均出自英國知名匠人之手;而令丘吉爾名留時裝史的是他自己設計、供砌磚頭(他的唯一戶外活動)時穿著的“工作套裝”(zip-up, all-in-one siren suit)。有點出人意外的是,丘吉爾不惜工本購買昂貴的“幼絲織成布匹縫制的粉紅色內衣褲”(丘太說他為此花了大錢〔Spent a ton of money〕),讀來真有點詭異的感覺——本來不想購買這本書,現在卻有一看究竟的沖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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