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時間,筆者看山東生活頻道《生活幫》欄目,其中一個節(jié)目講了這樣一件事:同行起糾紛,點火燒了人。其內(nèi)容大體是這樣的:濟南市義和北街的一個菜市場上起火了,把附近的居民都給嚇了一跳,可是大家定睛一看,這著火的不是別的,而是個人。
附近群眾告訴幫辦,著火的是附近啤酒屋里的一名女子,當(dāng)時還有一名男子受了傷,不過傷勢相對較輕,兩個人都是賣啤酒的。
受傷的女子被送往山東省交通醫(yī)院,《生活幫》幫辦從醫(yī)院了解到,受傷女子姓王,今年五十多歲。傷者的女兒告訴幫辦,對方也是賣啤酒的,而且店鋪就開在自家的啤酒屋旁邊,都說同行是冤家,這一墻之隔的冤家本來就有些積怨,誰知今天又起了糾紛。雙方矛盾漸漸升級,對方便拿出了汽油桶和火機,將汽油潑到王女士的身上就點著了。
自古商人多數(shù)都認(rèn)同“同行是冤家”的說法,然而冤家就路窄,路窄自然就過不去;過不去就爭,就斗,導(dǎo)致最后怒目而視,相互排擠,有的甚至弄得反目成仇,非要爭個你死我活才肯罷休。筆者覺得, 做生意如果把同行當(dāng)冤家,要不得也不值得。希望各位同行們不要再做親者痛、仇者快的事,莫要再把同行當(dāng)冤家!同行之間真的是“傷不起”啊!
中國有句古語叫:和氣生財,這道理恐怕大家都懂,但在市場競爭中,有的商人為了自己獨得利益,在競爭時不是采取正常的途徑,而是相互抵毀,褒己貶人,有的還暗地里使損招、陰招,結(jié)果是損人損己。從上面這個案件中,做生意的朋友應(yīng)該認(rèn)識到,生意只是生意,任何時候都不要因為一點利益、一點不滿而傷害到人。要正確處理生意上的矛盾和摩擦,遇到糾紛要通過正當(dāng)?shù)?、平和的方式加以解決,采用暴力等非法手段只會導(dǎo)致兩敗俱傷,只有公平的競爭才會互利共贏!
俗話說:朋友多了路好走,所以說,同行不應(yīng)該是冤家,應(yīng)該是朋友,道理很簡單:一是可以取長補短。因為每個人的經(jīng)營思路都不一樣,大家可以取長補短,把生意干得更出色更紅火。二是做生意講究成行。只有成行才能吸引人氣,有人氣才會有旺氣,有旺氣才會有財氣。三是可以切磋一些共同的話題。因為同行,就會有很多共同的話題,可以互相探討、互相吆喝、互相借力,共同成長。
那么,惡性競爭,整天與同行劍拔弩張,一個是不利于身心健康,再一個也必然會城門失火,殃及魚池,最終,誰也分不到市場的一杯羹。為了多掙幾個錢,這是何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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