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087/2020號法律提案將禁止“生產、進口、銷售和宣傳電子吸煙設備,包括電子煙和加熱不燃燒煙草產品及其配件和煙彈”,該提案目前正在眾議院審議中。
巴西少數黨工黨(PTB)議員愛德華多·科斯塔(Eduardo Costa)于2020年11月提出了該法案,他希望違法者將面臨巴西醫療立法規定的懲罰,從罰款到關閉企業不等。該法案在最初提出近4個月后,于上月由經濟、工業、貿易和服務委員會(Committee on economic,Industry,Trade and Service)收到。
根據關于酒精和毒品銷售的《兒童和青少年法》,任何被發現向18歲以下青少年出售煙草產品的人都將被處以2至4年的監禁。
據《煙草情報》報道,該法案正在與兩年前提出的與同一主題相關的6387/2019提案同時審議。
Costa提出了他的提議,試圖阻止國家衛生監督局(Agencia Nacional de Vigilancia Sanitaria,ANVISA)就巴西未來對煙草替代品的監管做出可能的積極決定。
2020年,巴西起訴英美煙草公司(BAT)和菲利普莫里斯國際公司(PMI),要求賠償與煙草相關的疾病。一年前,巴西總檢察長辦公室向Souza Cruz Ltda、菲利普莫里斯巴西工業公司(Philip Morris Brasil Industria e Comercio Ltda)和菲利普莫里斯巴西公司(Philip Morris Brasil SA)發出傳票。這些煙草公司生產了巴西銷售的 90% 的卷煙,但拒絕接收它們。
這些煙草公司聲稱,它們只是子公司,通知必須直接發送到它們在英國和美國的母公司。然而,在阿雷格里港(Porto Alegre)審理此案的聯邦法官Graziela Bündchen裁定,這些公司是母公司的運營分支,因此完全有能力將通知傳遞給它們的總部。
為此,在2020年,法官給了他們30天的時間來提出辯護。倡導減少煙草消費的團體,如控制吸煙聯盟(ACT),宣稱這起訴訟是歷史性的。ACT法律總監阿德里安娜·卡瓦略(Adriana Carvalho)說:“國際總部也要承擔責任,這一點非常重要。”“他們從巴西的業務中獲利,并一直對巴西子公司行使控制權。”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