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美國FDA官網發布公告稱,正式拒絕授權銷售JUUL產品,表示「目前銷售的JUUL產品必須從美國市場移除」。
消息一出,舉世嘩然。
一方面,JUUL可是小煙產品的鼻祖、美國市場的No.1,一舉一動都備受關注,小弟們的過時產品都能通過審核,而大哥卻吃了FDA一棒子,未來生死未卜、兇多吉少,一時讓人摸不著頭腦;
另一方面,FDA在公告中給出的拒絕理由,看起來也有些冠冕堂皇,「我檢測不出直接危害,你也沒提供足夠證據,那就ban掉你。」
欲知個中緣由,還得瀏覽下這份公告:
1、向JUUL Labs Inc.發出拒絕銷售令(MDO),必須停止銷售和分銷所有在美產品,否則將面臨執法行動的風險;
2、涉及產品包括JUUL的煙桿和四款煙彈,分別為尼古丁濃度為5.0%和3.0%的弗吉尼亞煙草調味煙彈、尼古丁濃度為5.0%和3.0%的薄荷醇調味煙彈;
3、經過審核,FDA認為JUUL的PMTA申請缺乏產品毒理學的充分證據,證明其產品適合保護公眾健康;一些數據不足且相互矛盾,特別是遺傳毒性潛在有害化學物質尚未得到充分驗證,使得FDA無法完成完整毒理學風險評估。
4、迄今為止,FDA尚未收到臨床信息,表明使用JUUL設備、煙彈相關的直接危害。沒有足夠的證據來評估使用JUUL產品的潛在毒理學風險,也無法驗證第三方煙彈與JUUL設備一起使用或將JUUL煙彈與非JUUL設備一起使用的潛在危害。
5、FDA的任務是確保煙草制品符合法律規定的標準,但證明產品符合這些標準的責任最終落在公司的肩上。JUUL有機會提供證據證明其產品符合這些標準,但是該公司沒有提供這些證據,而是給FDA留下了重大問題。如果沒有確定相關健康風險所需的數據,FDA就會發布MDO。
通篇讀下來,FDA發出MDO的核心依據是,無法完成對JUUL的毒理學風險評估,可能有害、也可能無害。
但是FDA開始了「甩鍋」,「這個證明的責任在于品牌方,我FDA給了你機會,是你JUUL沒提供證據,那就別怪我FDA發MDO了。」
然而,FDA這一聲明顯然讓JUUL難以接受,自己辛辛苦苦準備的毒理學研究報告,幾句話就被「否定」了,甚至FDA自己都說,沒有臨床信息證明JUUL會帶來直接危害。
因此,FDA有「槍打出頭鳥」的嫌疑,JUUL對青少年的影響力太過強大,通過打壓JUUL,FDA能夠快速實現戰略目標,也有可能是一種博弈策略,最終會與相關品牌方達成妥協。
迄今為止,FDA已經批準了23種ENDS產品,且大多數產品都不是最新的產品,而且市占率也較低,FDA的操作受到了市場的質疑,「那誰誰都通過了,我大JUUL為啥不能通過?」
不過,對JUUL來說還有上訴的空間和時間,相關產品仍能銷售,至于后續如何發展,讓我們拭目以待。那么,你是怎么看的呢?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