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草在線據聊城新聞網報道 2012年世界無煙日主題為“煙草業干擾控煙”,口號是“生命與煙草的對抗”。山東聊城香煙銷售狀況如何?該市煙草部門又是從哪些方面進行控煙的?5月30日,從聊城市煙草專賣局(公司)獲悉,目前該市對煙草的銷售以及煙草制品零售點的設置在一定程度上均有所控制。如該市規定居民小區常住人口300人以下,零售點設置不得多于2個。
零售網點不隨便設
居民小區常住人口300人以下,零售點不得多于2個
“目前我市的卷煙銷售點共有2.5萬個。”30日,聊城市煙草專賣局(公司)市場部劉經理在接受聊城晚報記者采訪時表示,聊城市對于煙草制品在銷售渠道上主要有兩種限制,一是單個品牌卷煙零售點每周從煙草公司進貨的數量不得超過50條,二是每周進貨的總量不得超過250條。“想多要?不給!”劉經理說,根據國家相關規定,為了控制煙草制品的銷售,煙草公司從銷售渠道上主要制定了這兩項規定。此外,對于煙草專賣許可證的申請與辦理也有嚴格程序。
記者了解到,為將煙草制品零售點進行合理布局,早在2009年5月份市政府就發布了《聊城市煙草制品零售點合理布局管理規定》,其中規定,農村地區自然村,零售點戶數控制在常住人口總數的3‰以內,不足300人的自然村可以設1個零售點。有集市的村莊,鄰國道、省道的村莊,零售點可以適當增加,但總數不得超過本村常住人口總數的4‰。居民小區常住人口300人以下,零售點不得多于2個,300人以上的可適當增加,但每個居民小區內零售點總數不得超過5個。
“車站候車室內零售點設置不得超過2戶;車站廣場的零售點不得多于5個。”劉經理說,對于像紀念館、展覽館、體育館、監獄、勞教所、看守所、廠區、軍隊駐地等相對封閉以滿足停留在設施內的特定人群消費的經營場所內只允許設1個零售點。職業院校、大學校園內零售點方圓100米內不得另設零售點,且總數不得超過5個。
加大卷煙包裝警語字號
零售點要擺放“不向未成年人售煙”牌子
“從今年4月1日起,國內生產和銷售的卷煙一律采用新的卷煙包裝標識。”聊城市煙草專賣局(公司)法規科李科長拿著一盒煙,指給記者看,“你看,這盒煙的外包裝的警示語‘吸煙危害健康’的字號比原來的明顯加大了。”
據李科長介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卷煙包裝標識的規定》,國家在2011年下發了一個通知,即從2012年4月1日起,加大警語字號,撤銷英文警語。要求卷煙外包裝的警語字體與警語區背景色差要足夠明顯、醒目。卷煙條包的字體高度不小于6.5毫米,卷煙盒包的字體高度不小于4毫米;撤銷的英文警語以《規定》中的另一套中文警語替代。
30日,記者在東昌路一家煙草制品零售點看到,其柜臺上擺放著“警示牌”以及“不向未成年人售煙”的牌子。
“煙草公司要求必須擺放這些警示牌。”該店老板告訴記者,這一要求是從2011年下半年開始執行的。李志剛告訴記者,2011年7月份,國家煙草專賣局為了加強對卷煙銷售點擺放“警示牌”和“不向未成年人售煙”的監督,要求各級煙草專賣局要按照規定時間,做好“警示牌”的擺放工作,要把擺放“警示牌”和“不向未成年人售煙”,作為卷煙市場戶籍化管理的重要內容,落實到每一個卷煙配送中心、批發網點和零售商戶。
中小學校門口100米以內不可設零售點
2009年之前已經設立的零售點不受此限制
“根據《聊城市煙草制品零售點合理布局管理規定》,‘中小學校、幼兒園校內及距校門口100米內不可設零售點’。”30日,劉士印在接受聊城晚報記者采訪時表示,之所以這樣規定,目的是為了保障中小學生的身心健康,最大限度防止他們吸煙。
記者在調查中發現,城區有的中小學距離校門口100米內依然存在煙草制品零售點。對此,劉經理表示,《行政許可法》是由全國人大常委會制定的法律,施行日期是2004年7月,其中第八條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依法取得的行政許可受法律保護,行政機關不得擅自改變已經生效的行政許可”;而《煙草專賣許可證管理辦法》是由國家發改委于2007年2月頒布的行政規章,其中規定“中、小學校周圍”不予發放許可證,目前中小學校周圍的這些零售戶的許可證均是在該《辦法》公布實施之前(大部分是在2004年)依法辦理的,即不是新辦戶,根據行政許可信賴保護原則,這些零售戶已經取得的許可證受法律保護。
為此,2008年年底煙草公司依法為這些零售戶辦理了延續手續。2009年5月份,市政府發布《聊城市煙草制品零售點合理布局管理規定》,也對此作了明確規定,即“中小學校、幼兒園校內以及距校門口100米以內不可設零售點”,該規定實施以來,該市各級煙草公司認真落實、從嚴掌握,從未在中小學校附近周圍增設一個零售點。
調整卷煙盒標焦油最高限量
“寓禁于征”價格上進行控制
“近年來,國家局不斷調整卷煙盒標焦油最高限量,從2001年的17毫克/支調整到2011年的12毫克/支。”據李科長介紹,為持續推進卷煙減害降焦工作,國家煙草專賣局不久前下發通知,要求再次調整卷煙盒標焦油最高限量。通知指出,自2013年1月1日起生產的盒標焦油量在11毫克/支以上的卷煙產品不得在境內市場銷售,自2013年1月1日起盒標焦油量在11毫克/支以上的卷煙產品不得進口。
劉經理告訴記者,為了讓吸煙者吸不起煙,前幾年國家有關部門提高了煙產品消費稅,也就是所說的“寓禁于征”,希望能通過太高價格,提高消費稅,達到讓所有煙民望高價煙而卻步,以達到全民戒煙的目的。
2012年無煙日主題為“煙草業干擾控煙”,對此,煙草業相關人士又是如何看待的呢?“吸煙危害健康,作為煙草從業人員來說,每個人都有清晰的認識,從一定的政策上國家以及各級部門也在積極從形式、價格、銷售渠道上限制煙草制品的銷量。”采訪中,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煙草業從業人士表示,現在來看,煙草制品在一定程度上確實滿足了社會消費人群的需求,因此只能按照國家的有關政策循序漸進地對卷煙的銷售進行進一步的管理。
新聞延伸
不少場所禁止設零售點
5月30日,記者從聊城市煙草專賣局(公司)獲悉,根據該市有關規定,中小學校、幼兒園校內以及距校門口100米以內不可設零售點;生產經營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炸物品的場所;不以經營副食品為主營業務及藥店、化肥種子店、糧油果蔬店等不適宜經營卷煙或者存在影響卷煙質量因素的場所;各類批發市場及被公安、工商、質檢、煙草專賣等行政管理部門清理整頓并查處的各類市場等場所禁止設立煙草制品零售點。
此外,營業面積在500平方米以上的商場、超市、購物中心及大中型賓館、酒店、娛樂場所;紀念館、展覽館、體育館、監獄、勞教所、看守所、廠區、軍隊駐地等相對封閉的場所,不得作為設置零售點的參照物。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