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草在線據光明網報道 未經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許可,在無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的情況下,被告人李小龍收購大量煙葉并存放,日前,廣西全州法院以非法經營罪判處李小龍拘役三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2000元。
法院經審理查明,2012年2月至7月期間,被告人李小龍未經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許可,在無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的情況下,先后分別收購價值54112元的1900公斤煙葉存放在本縣黃沙河鎮的出租房內。2012年7月18日,全州縣煙草專賣局的工作人員查獲了該批煙葉。同日,公安機關將被告人李小龍抓獲歸案。
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李小龍非法經營煙草專賣品,數額達54112元,擾亂市場經濟秩序,情節嚴重,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第(一)項之規定,構成非法經營罪。被告人李小龍歸案后認罪態度好,依法可以從輕處罰。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第(一)項、第六十七條第三款之規定,法院做出如上判決。(文中姓名均為化名)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