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草在線據中國法院網報道 2014年1月16日,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對由公安部督辦的“鷺島一號”特大跨國生產銷售假煙案作出終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至此,這一涉及8個國家11個港口、涉案金額1000余萬元、我國首例跨國刑事司法協作打擊侵犯知識產權犯罪的案件,終于塵埃落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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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誤點”貨柜牽出驚案
2010年12月5日,廈門還沉浸在冬日的茫茫夜色之中。此時,廈門市煙草專賣局稽查支隊接到舉報線索:在海滄區某貨運公司停車場內,發現一輛可疑集裝箱拖車,貨柜內裝有涉嫌偽劣假冒物品。
獲得情報后,稽查人員火速行動,直奔海滄。當稽查人員到達情報地點時,可疑的集裝箱拖頭車正停在堆場,稽查人員迅速控制該車。當車上的集裝箱貨柜被打開后,稽查人員大吃一驚,里面裝滿了成品香煙。經清點檢驗,該貨柜內裝有“WINSTON”牌假冒偽劣卷煙53930條,貨值金額達426萬余元。
案情重大,事不宜遲,辦案人員當場抓獲了拖頭車司機曾強生并展開搜查。在拖頭車的駕駛室內,稽查人員找到了五張“集裝箱發放/設備交接單”。面對數百萬元涉外品牌的假冒偽劣卷煙,辦案人員不敢懈怠,馬上對曾強生進行突審。
根據曾強生的供述,他經朋友介紹受雇于一家貨運公司的老板柳文兵,負責駕駛拖車運貨。“前一天,我按照一位‘胡先生’的電話指示,拿著柳文兵事先放在拖車上的設備交接單到堆場提取空集裝箱后,開車到漳州龍海。龍海當地有人接車裝貨后,我再將貨物運回廈門,剛回到公司的停車場就被你們抓了,但具體的情況我不是很清楚。”曾強生供述道。
然而,敏感的辦案人員憑直覺判斷,事情遠沒這么簡單!這時,在駕駛室內查獲的五張“集裝箱發放/設備交接單”引起了廈門市煙草專賣局稽查支隊林隊長的關注。經向海關緝私局咨詢,他得知,設備交接單是出口商向船運公司申請集裝箱艙位的憑據,有了設備交接單就可以知道與之相對應的集裝箱號,進而了解該集裝箱的運行狀態。
有了更多線索,辦案人員乘勝追擊,在強大攻勢下,該貨運公司老板柳文兵很快露面了。一臉無辜的柳文兵交代這批貨是他根據一位“胡先生”傳真給他的排載單去打印設備交接單后交給司機曾強生,而裝貨地點由“胡先生”直接和曾強生聯系,其他的事情他一概不知,為證明其確實是根據“胡先生”的傳真才打印了相關設備交接單,柳文兵主動提出其公司還有保存此前胡先生傳真給他的排載單。這個信息讓辦案人員十分興奮,凌晨兩點鐘,他們連夜趕往了柳文兵的貨運公司辦公室,從大量的文件堆里找出了21單“胡先生”傳真給柳文兵的電子排載確認單。
天剛蒙蒙亮,一夜未眠的稽查人員立即根據排載確認單的線索,趕赴“馬士基”等各大航運公司,對排載單以及排載單指向的集裝箱進行了仔細查詢。查詢的結果觸目驚心——通過21份提單共查到了12個正在運輸途中或者已經到港但尚未被提取的集裝箱,這些集裝箱的目的港涉及英國、法國、西班牙、加拿大、澳大利亞、希臘、南非、約旦等8個國家的11個港口!一個涉及多國的香煙走私鏈條浮出了水面。
按照曾強生的交代,12月6日凌晨被查獲的那批貨,本來他是要按照慣例直接拉到海滄嵩嶼碼頭裝船的,因意外接到“胡先生”的短信:“回來后不要進碼頭,星期一再進”,于是,曾強生就將車開回了公司的停車場。
正是這一小會兒的耽擱,讓這起特大跨國制售假煙案的犯罪分子行跡敗露,難逃法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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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犯逃脫案件僵局
鑒于案情重大,偵查機關立即成立了專案組,將此案命名為“鷺島一號”案件,專案組在第一時間將案情上報公安部和國家煙草專賣局,一張跨國打假網絡迅速張開!
案件首先從司機曾強生處取得了突破,在曉之以理、動之以情的強大攻心政策下,曾強生終于承認了自己的犯罪行為。原來,他是通過朋友阿健的介紹為這伙跨國制售假煙團伙專門從事從龍海到廈門的路上短途運輸,事實上一開始他便知道運輸的是假煙,但每趟1500元“工資”另加200元好處費的酬勞讓曾經內心有過掙扎的曾強生不惜鋌而走險,尤其是到后來“胡先生”還給他漲了工資,并承諾如果案發被抓,會一次性賠償他5萬元,如果坐牢的話他還會每月得到1萬元的賠償。如此“豐厚”的回報,讓曾強生徹底“下水”,與這個走私團伙結盟。但是他只同“胡先生”見過幾次面,并不知道“胡先生”的真實身份,一開始通過阿健介紹認識的是柳文兵,名義上的老板也是柳文兵。
根據曾強生的供述,辦案人員控制了柳文兵。經過審訊,柳文兵供認,“胡先生”名叫胡俊,在廈門從事貨代行業。“2010年6月,胡俊找我商量運輸假煙出口,并要求我提供公司的一輛拖頭車專門用于假煙運輸,還讓我找一位可靠的司機幫忙從漳州運假煙過來。在開始運輸假煙之前,胡俊會事先和貨代公司聯系好,由貨代公司把排載單傳真給我,我再讓公司員工廖冰去外代公司打設備交接單,設備交接單打印出來后再由我轉交給曾強生前往堆場提柜,此后再以普通貨物的名義蒙騙過關,把假煙銷往境外。”柳文兵一開始并不愿意接胡俊的活兒,本想拒絕,但是“后來貨代業務不怎么好,資金經常周轉不過來,我才在胡俊的不斷游說下參與了犯罪。”此時的柳文兵追悔莫及,但為時已晚。
柳文兵的供述使案件的偵查出現了重大進展,專案組在第一時間對胡俊進行了抓捕。然而,狡猾的胡俊早已在2010年12月6日當天乘坐飛機前往廣東。辦案人員連夜趕往廣東后,卻發現胡俊已經“金蟬脫殼”——在辦案人員動身之際,他連夜搭飛機潛逃至菲律賓。由于胡俊不能到案,案件的偵辦工作一時陷入了僵局,無法取得實質性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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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號”被擒案情明了
面對“斷頭路”,辦案人員并沒有放棄,迅速調整思路,采取了內緊外松的偵查策略,一方面,對證據確鑿的被告人曾強生先移送審查起訴,表面上營造出風頭已過的假象,實際上則繼續采用各種技術手段跟蹤監控“一號”犯罪嫌疑人胡俊的動向。
2011年3月底,放松警惕的胡俊從境外潛回廣州;緊接著,他又于4月1日悄悄潛回廈門,利用他女朋友名字,登記入住了思明區一家酒店。自以為做得天衣無縫的胡俊沒想到,他回國的一舉一動盡在專案組的掌握之中。愚人節當天中午,胡俊被抓獲歸案。然而,胡俊的到案只是一場艱辛戰斗的開始。
利用多年從事外貿代理的專業知識,狡猾的胡俊從偵查階段開始,就避重就輕,玩起了文字游戲——“不知道出口的是什么”、“我只是接受客戶老朱的委托從事外貿代理”、“老朱的具體情況不清楚”、“對貨物只有單證上的了解”、“傳真給柳文兵的排載單是貨代公司給的而不是我”、“我和柳文兵之間是貨物委托業務而不是租車業務”……種種辯解層出不窮。
但再狡猾的狐貍也有露出尾巴的時候。由于胡俊無法解釋為何其所申報出口的一批假煙在希臘港口被希臘海關查獲后,其出面進行了處理并交付了保證金,在鐵證面前胡俊最終松口表示愿意認罪,但他采取的仍然是自認為“聰明”的辯護策略,表示自己是一種事前不知事后有所意識的概括性故意。
同時,從審查起訴階段開始,柳文兵亦開始翻供,辯解其只是提供運輸車輛及介紹司機給胡俊,其沒有與胡俊事先商議,不知道運輸的是假煙。但兩人的狡辯是蒼白無力的,大量其他的在案證據串聯起來的證據鏈呈現了這個三人團伙從事跨國假煙運輸的網絡:2010年6月開始,胡俊找到柳文兵商議,租賃柳文兵的集裝箱拖柜車做“假煙出口生意”,同時,胡俊要柳文兵幫忙找一個“可靠的司機”,負責從漳州開車運輸假煙,于是柳文兵找到了他的朋友也就是曾強生的老鄉阿健幫忙,阿健就將曾強生介紹給了柳文兵,商議妥當條件后,曾強生正式加入了這個運輸假煙的團伙,胡俊還提供了一張手機卡讓曾強生專門用于聯系假煙運輸。
每次運輸假煙,由胡俊通過其事先聯系的貨代公司將提取集裝箱柜所需的排載單傳真給柳文兵所經營的貨代公司,由柳文兵安排其公司人員廖冰到外輪代理公司打印設備交接單后,交與柳文兵,再由柳文兵親自轉交給被告人曾強生。
這一操作過程與宇程公司通常的業務操作明顯不同,廖冰特別提到,“我日常的工作任務就是打單和調度,通常情況我就是根據貨代公司傳真過來的排載單去外輪代理公司,打出設備交接單,然后再安排具體的車輛和司機去拖柜載貨,但有一個胡先生的貨例外,柳文兵叫我打設備交接單就好了。”他還交代,關于胡先生的貨“具體的運輸不用我安排調度,貨代公司都會在傳真件上注明收件人,我打印好了之后就裝在信封里放在公司,柳文兵就會來取。”
事實正是如此,上述安排妥當后,曾強生會駕駛專用的拖柜車前往堆場提取空集裝箱,然后根據胡俊的電話或短信指示運載集裝箱前往福建省漳州市、龍海市等地裝載假煙后再運回廈門海關海滄監管碼頭,裝船后偽報成普通貨物以船運方式運輸出口,在這個過程中,由胡俊進行指揮和協調,并負責處理好報關手續,及相關貨運、報關費用等的結算支付。最終,對于在宇程公司內查獲的21張排載單傳真件均是由其負責通過前述方式申報出口的事實,胡俊也供認不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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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國協作打擊侵權
由于案情重大而特殊,在案發伊始,公安部接到匯報后就立即聯系了相關部門,將案情通報給了涉案國家的海關。經與國外取得聯系,公安部、國家煙草專賣局打擊制售假煙網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反饋,在統一部署和行動下,共在前述8個國家的11個港口,查獲了尚未被領走的11個集裝箱共計334550條假煙。
但是,如何獲得這個假煙團伙在國外的犯罪證據,并將其運用于國內的審判當中卻成了一個新的課題。由于各國法律體系的不同,開展國際司法協助本身就是一個難題,更不用說在卷煙打假領域開展國際司法協助。公安部在聽取專案組的匯報之后,決定以此案為開端,探尋卷煙打假和知識產權保護的國際司法協作之路,一方面尋求國際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