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草在線專稿 隨著利用網絡平臺涉煙犯罪行為的不斷涌現,對煙草專賣管理部門在打擊網絡銷售假煙、走私煙方面提出了新的考驗,對現代卷煙市場有效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如何破解利用網絡平臺銷售假煙、走私煙對國家利稅造成的沖擊,對卷煙消費者造成的損害,是擺在各級煙草專賣管理者面前一道重要課題。
? ? 加強對網絡平臺售煙的監管將成為現代煙草專賣檢查的一種重要模式,將貫穿于專賣管理的整個過程之中,并隨著整個煙草行業對如何有效打擊網絡售煙行為的不斷重視,破解網絡售煙行為必將受到各級煙草專賣管理部門的高度重視,為此筆者結合工作實際,將就如何破解利用網絡平臺售煙行為單列出來提出一些粗淺的分析。
一、利用網絡平臺銷售卷煙現狀
近幾年來,隨著網絡平臺在人們日常生活中的不斷普及與大量運用,其利用網絡平臺與其他領域的涉煙犯罪案件也在逐年不斷增多。通過網絡平臺網絡,利用QQ、微信、陌陌等交流工具,通過郵政快遞、客運托運、物流快遞等實現不見面的交易,此類犯罪的交易隱蔽化、形式多樣化、領域新穎化、手段智能化,在實際工作中專賣管理部門協助司法機關在辦理此類案件往往面臨著調查難、取證難等諸多困難。
1、利用網絡平臺涉煙違法行為的主要特點
(1)在網上訂購、網上支付、航空托運、郵政、物流、快遞等方式相結合。
在現實生活中,犯罪嫌疑人充分利用網絡平臺信息的互動性、操作的便捷性、成本的低廉性,以及對物流快遞、車船托運物品監管不嚴的便利條件,通過QQ、MSN、空間、微信、貼吧、網站等散布各式各樣買賣香煙的信息,利用QQ、MSN等聊天工具線上聯系買家賣家,線下談妥價格,應用支付寶、微信、銀行匯款轉賬等方式實施付款,再利用郵寄、快遞、物流、托運卷煙等方式實施一條龍銷售,已成為當前涉煙犯罪的主要作案手段。
(2)涉案假煙數量大,涉案金額高。
犯罪嫌疑人在利用網絡平臺實施此類涉煙犯罪時,交易比較便捷,網上聯系、網下交易,案發的風險較小,犯罪的成本較低,非法獲利空間較大,在巨額利益的驅動下,往往鋌而走險,涉案金額少則幾十萬元,多則上百萬元、上千萬元也不足為奇。
(3)不見面交易、異地販賣、跨區域犯罪。
在利用網絡平臺進行涉煙犯罪的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大多是采用異地買賣,跨區域作案的方式犯罪。買賣雙方不直接見面,互不認識,只是通過網上聯系訂購,網上轉帳,快遞、郵寄收貨,或貨到付款的方式,聯系人、聯系電話等關鍵信息往往不易確認,案發后的關聯性往往不強,查處的難度往往較大,固定人員、鎖定證據往往較難,一方案發而不易牽連到另一方。
2、網絡平臺銷售卷煙的成因
(1)偵破難度大,案發率較低,容易逃避懲罰?!?/p>
在利用網絡平臺、郵政、物流、快遞等領域的涉煙犯罪案件中,往往是主犯躲在幕后組織操作,聘用不同地域的人員具體實施,租賃農村、城鄉結合的民房作為制假窩點,雇傭外來人員售煙信息對加工完善,再通過網絡散布售煙廣告信息,利用微信、QQ、MSN等聊天工具與聯系買家,通過郵政、物流、快遞、托運方式傳遞假煙、走私煙,甚至把走私煙、假煙夾雜在其它物品中,其隱蔽性極強,一般不易被察覺,案發率較低,如一有風吹草動,他們之間即切斷各種聯系,使得偵破工作非常困難。即使案發或哪個環節被暴露,由于網絡信息的多變性和動態性,亦給網上取證工作帶來了一定的難度。
(2)對涉案人員處罰較輕。
在對此類利用網絡平臺銷售假煙、走私煙的違法案件的量刑與處罰時,司法實踐表明,對于主犯,一般按非法經營罪或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定罪處罰,而對雇來的生產假煙的勞務人員或為生產假煙提供場地的、接站、運輸假煙、銷售假煙的從犯,一般不做犯罪處理或處罰太輕,與其犯罪行為所獲得的高額利潤相比,相對較輕的刑事處罰,對涉煙犯罪分子有如隔靴撓癢,起不到太大的威懾作用。
(3)網絡平臺和物流業立法空白?!?/p>
實踐表明,網絡平臺的出現,帶給了人們一個全新的社會環境,而網購、網上通訊工具確實也給人們的生活、工作和學習提供了很多的方便。在肯定網絡平臺先進、積極、文明的社會作用的同時,不可否認,網絡法律環境存在的盲區與空白是非常明顯的,其行業監管也很不到位。物流業亦是如此,盡管該行業的發展日新月異,然而,仍缺少一部指導全行業運行和發展的法律、法規,致使出現行業管理上混亂、托運物品監管不嚴等問題。上述原因,在客觀上也為不法分子規避法律,實施涉煙犯罪提供了可乘之機。
引發利用網絡平臺領域涉煙犯罪除上述原因外,還具有以下兩個與一般涉煙犯罪相同的原因。一是制假成本低、利潤高、技術門檻低、銷售空間大。據相關行業資料證實,在香煙銷售額800億人民幣的情況下,應繳稅額即達500億人民幣。與之相比,制售假煙使用的劣質煙葉成本低且又逃避應繳稅額,故其利潤巨大。二是制售假煙的技術簡單,容易掌握,促使不法分子多雇傭外來民工,經簡要培訓后就能對煙草原料進行再加工,制成煙支后包裝成條,而消費者又對真、假香煙沒有足夠專業的辨別能力。正是在此情況下,一些不法之徒便鋌而走險,違法從事制售假煙的違法活動,不僅嚴重破壞了國家煙草專賣管理秩序,而且極大損害了消費者的合法利益,也造成國家稅收的大量流失。三是煙葉收購管理存在缺陷,制假源頭控制不力,沒有煙葉,不法分子不可能進行制假販假活動,要不就只能收購低檔卷煙進行再加工成高檔卷煙,這樣就增加了犯罪成本,所以利用劣質、廢棄煙葉進行造假是必選之路。但在現實之中,盡管各地煙草執法機構對煙葉的生產、銷售等環節均采取了眾多的防范措施,但由于種種原因,仍然導致部分煙葉流入了不法分子之手,為制售假煙開啟了方便之門。
二、網絡平臺銷售卷煙危害
網絡平臺銷售卷煙的危害是多方面的:在網絡平臺銷售的卷煙絕大多數是假冒偽劣卷煙,必定會對消費者的身體健康造成嚴重的損害;即使有少數屬于真品卷煙,其購進渠道肯定不正規,多為走私或非法渠道購進,致使國家稅款大量流失。因為網絡平臺銷售卷煙包含虛擬行為,“兩頭不見人”,不但令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難以監管,還極可能出現詐騙行為,致使“買家”無法保證自己的合法權益。另外,由于通過網絡平臺銷售卷煙很難確定購買者的身份,為未成年人購買煙草制品提供了隱形渠道,也不利于保護未成年人。
? ? 利用網絡平臺銷售卷煙的違法性是顯而易見的,相關法律法規有明確的規定?!吨腥A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實施條例》第6條規定:從事煙草專賣品的生產、批發、零售業務,以及經營煙草專賣品進出口業務和經營外國煙草制品購銷業務的,必須依照《煙草專賣法》及其實施條例的規定,申請領取煙草專賣許可證??梢?#xff0c;煙草作為特殊商品,必須持有煙草專賣許可證才能進行銷售。同時,《實施條例》第7條、第8條、第9條規定,對取得卷煙的批發、零售以及特種卷煙經營許可證均應“有固定的經營場所”。對于這條硬性規定,網絡這一虛擬環境顯然是無法達到的,所以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不可能許可發證。另外,《煙草專賣許可證管理辦法》第四十一條規定:“除了取得煙草專賣生產企業許可證、煙草專賣批發企業許可證或者特種煙草專賣經營企業許可證的企業依法銷售煙草專賣品外,任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不得通過信息網絡銷售煙草專賣品?!边@就更加明確了通過網絡平臺銷售卷煙行為的違法性。
? ? 此外,國家出臺的一系列管理網絡平臺內容及經營活動的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也有相應的效力。《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國務院令第292號)第13條規定:“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應當向上網用戶提供良好的服務,并保證所提供的信息內容合法?!薄渡虅詹筷P于網上交易的指導意見(暫行)》也要求“依法發布廣告,防范違法廣告,交易各方發布的網絡廣告要真實合法?!薄?/p>
三、網絡平臺銷售卷煙的形式
1、發布信息階段
在實際工作中,犯罪嫌疑人一般都是利用微信、QQ等聊天工具發布大量的卷煙銷售信息,通過開啟附近的人,主動添加陌生人,使用網絡美女頭像等吸引愛好者點擊,或者利用聊天室、開放式的網站留下大量的卷煙銷售信息,吸引消費者點擊。
2、“洽談”業務階段
當客戶點擊犯罪嫌疑人留下的廣告后,犯罪嫌疑人就會主動利用微信、QQ、MSN等聊天工具進行交談,或者電話聯系,直到達成一致意見。最終確定購買意向、交易方式、品牌、數量、價格等。
3、交易實施階段
交易實施主要包含兩個過程,一是交貨(主要是利用郵寄、快遞方式),二是付款。交貨往往通過郵寄、物流、配送中心、快遞、公共汽車等,甚至是利用火車運輸、航班空運等方式,在現實生活中對于業務量較大的違法分子也存在通過專車運輸大量卷煙交貨的形式,但由于有關執法部門加大了對非法運輸行為的打擊力度,這種方式對當事人來說風險較大,所以已經較為少見了,常見的是采用“化整為零”的形式以逃避打擊。付款方式多樣化,一般通過銀行打款或郵局匯款,對于買家大多數是通過支付寶、微信、QQ、財付通等形式,也有的通過物流、配貨站代收款的情況。
四、破解網絡平臺銷售卷煙面臨的困難
一是虛。虛擬人物、虛擬空間,不見面的交易。網絡平臺最大特點就在于它的虛擬性,彼此根本不認識,違法分子隱蔽在幕后,通過在網絡平臺虛擬空間里注冊虛擬人物從事違法交易活動。
二是快。傳播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