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草在線專稿 “國家大力提倡禁煙,我等煙民舉手贊成。但問題是,這室內(nèi)公共場所一律禁止吸煙有些說不過去吧!難道今后讓我們站在冰天雪地里抽?上班期間想抽煙難道還要下樓好幾趟?在禁煙的同時,是不是也要考慮下煙民的感受呢?”近日,有著30多年煙齡的市民陳先生指著報紙上的一則“新聞”激動地說。
這則“新聞”正是日前國家衛(wèi)生計生委起草的《公共場所控制吸煙條例(送審稿)》。這個被網(wǎng)友戲稱“史上最嚴的控煙條例”明確要求:所有室內(nèi)公共場所一律禁止吸煙。這也就意味著,無論你是上班族還是學生,無論是機關事業(yè)單位還是國企外企私企,只要出了家門,進了公交地鐵,到了單位,下班沒事去逛逛商場、看看電影、參觀個博物館什么的時候,都不能抽煙啦。
全面禁煙固然是利國利民的大好事,已成為共識。但正如陳先生所講:禁煙的同時能否尊重一下煙民的意愿,考慮一下煙民的感受呢?筆者不是不支持禁煙,也不是為誰開脫什么,而是從社會公平正義的角度來看待問題。首先,在我國煙草絕不是一種消費品,它早已融進了各地的社會風俗和人情世故,成為一種獨特的煙文化。如果“全面禁止”,一時間定會讓眾多的煙民難以適應和接受,也不利于法規(guī)的執(zhí)行;其次,世界上任何一個國家的法律并沒有規(guī)定吸煙是違法的,既然不違法就是合法,合法就應該受到法律的保護;其三,從社會公平來說,吸煙給人類健康、生態(tài)環(huán)境造成了影響,但工廠的污染以及汽車的尾氣也有著同樣的危害,難道說這些也要劃個框框“全面禁止”嗎?
禁煙無疑是一種趨勢,而且是正確的。但對于一些煙民來說,這個“規(guī)定”卻讓他們感受到了“歧視”的成分。“吸煙是一種生活方式,個人有選擇的自由。對我們來說,抽煙時也不愿意影響到別人,但問題是找不到一個可以自由自在吸煙的地方。”有著8年煙齡的劉女士說,“以前抽煙是光明正大的,現(xiàn)在成了偷偷摸摸,感覺自己就像過街老鼠”。和劉女士有著同樣感受的還有一位80歲高齡的農(nóng)民葛大爺,“只要不讓別人吸食二手煙,我們就不違法,不違背道德。煙民也是有尊嚴的,為什么不能受到平等對待?不能看見吸煙就一片喊打,不要上綱上線到道德啊素質(zhì)啊,其實這就是普通的個人嗜好,和道德無關,只和社會提供的服務有關。”
全面禁煙利國家、順民意,但如今卻出現(xiàn)眾多的“民怨”,這說明了什么?吸煙是一個合法的行為,煙民和非煙民應該享有行使平等的權益和義務,在法律上是平等的,在享受公共資源也應平等,煙民不是二等公民,更不是弱勢群體。因此,在制定法律時我們應該尊重每一個公民的合法權益。畢竟公民的合法權益是不容侵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