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煙的危害與控煙的緊迫性無需贅言。面對控煙不力的現實,公眾呼吁不斷,專家紛紛建言獻策。原衛生部曾規定,2011年5月1日開始,室內公共場所、室內工作場所、公共交通工具和其它可能的室外工作場所完全控煙。但是從深圳出臺控煙條例14年來未開出過一張罰單的尷尬現實來看,無論是衛生部的“控煙令”還是深圳的地方法規,都不過是一紙空文。在我看來,這除了執法人手不夠與違法吸煙的法律責任過輕以外,也與煙草消費大環境有關。如果不打破壟斷煙草利益,改變煙草消費大環境,如果不提高執法執行力,即便新修訂的《控煙條例》提高罰款金額,能否取得控煙實效,依然是個未知數。
從保護公眾健康與公共環境的角度考慮,國家嚴禁發布煙草廣告,開展了不少控煙宣傳。包括深圳在內的許多地方都制定了公共場所控煙的規定。比如,廣州市要求辦公室控煙,四川眉山市東坡區要求科級干部承諾“未戒煙不得上班”。這些都為控煙創造了輿論氛圍,但是由于相關規定不夠完善,執行力不夠,對煙草廣告、公共場所吸煙現象,除了勸阻、呼吁,公安部門以安全的名義拘留過幾名網吧內吸煙人員以外,并沒有多大的強制約束力。
當前公共場所控煙執行不力,除了立法缺位以外,一個重要原因在于,煙草消費是不少地方重要的稅收來源。今年1月召開的煙草行業工作會上傳出的數據顯示:2012年煙草全行業實現工商利稅8649億元,同比增長15.7%。
深圳市修訂《控煙條例》,加大違規吸煙處罰力度,傳遞出一種積極的控煙導向。但是,要真正達到控煙目的,不在于怎么說,而在于怎么做。地方公共場所控煙規定為控煙統一立法積累了經驗,完善全國統一的公共場所控煙立法勢在必行,共同營造控煙氛圍,構建健康的煙草文化,控煙僵局或將逐漸被打破。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