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草在線據《人民網》報道 歷時多年、數易其稿的《廣州市控制吸煙條例》于2010年9月1日開始實施,但實施一年多來,執行難的問題屢被提及。
1月9日上午,各代表團分組審議廣州市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控煙成為最熱焦點。
今年廣州市人大常委會擬繼續修正控制吸煙條例。“大部分消費場所仍大量存在執法不嚴、虛報控煙數據的情況。”廣州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周慶強1月9日透露,控煙條例修正的工作很快會推進,預計在春節后就會開展討論會。條例修改的核心在于加執法力度,現在有一個大家都比較認可的意見,就是不再設立“倡導期”,直接對違規者和執法不力的企業進行罰款。
現狀
控煙條例實施一年多 處罰不足10例
據了解,一年多來,廣州市職能部門共檢查各類公共場所12萬多場次,發出整改通知書4000多宗,僅依法對1名個人和5家企業實施處罰,累計罰款26550元。控煙效果并不明顯。
1月9日的分組討論會上,周慶強介紹說,廣州市實施控煙條例以來,煙民們基本有了控煙意識,在規定控煙范圍的公共場所基本上都有做到控煙。不過,大部分消費場所仍大量存在執法不嚴、虛報控煙數據的情況。
他認為,之所以存在不少執法不嚴的情況,和目前的控煙管理制度有關。“現在把執法主體都交給單位和企業自己,讓自己管自己,是很難奏效的。”
“控煙不能一陣風就過去,而是要讓大家怎么形成一種習慣。”在番禺區分組討論時,人大代表韓廣德說,在香港、國外,誰都知道哪些場所不能抽煙,哪個紅線是不能突破的,“想抽煙的人跑到外面去抽煙,誰也沒有想過到房間哪個角落去抽煙。自覺習慣的形成實際上是通過執法,既然有了法,希望強制性去執行。”
“中國不缺乏制度,缺乏的是執行。”韓廣德說,這次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提到今年將加強監督的剛性和實效,“比立法還實在、還有用”。
自稱“抽了20多年煙”的人大代表鄒燕平則是現身說法。在荔灣區分組討論上,他表示,他已經戒了三四個月的煙,“昨晚做夢還夢見自己在抽煙”、“戒煙不管做什么事,最關鍵靠自己的意志,這個法規立得好,估計自己可以戒得下去。”
癥結
控煙執法主體太多易造成互“踢皮球”
廣州市人大代表,即將卸任的中級人民法院院長吳樹堅建議,今后人大立法要多考慮一下可操作性,尤其是要落實好執法主體。假如執法主體太多,就有可能產生多個執法主體互相推諉的情況。“我覺得最好是確定一個主要的立法主體,這樣責任到單位、責任到人,效果會更好一些。”
吳樹堅的發言引發不少代表的共鳴。有代表提出,控煙條例就是一個現成的例子,誰都不愿意干,結果搞了12個方面的執法主體。
“對,我在人大常委會上也聽到不少代表有這方面的反映。”吳樹堅說,“今年張桂芳主任在報告中也提到修改完善控煙條例,是不是有可能會在這方面有所改動?希望今后立法的執法主體都要少而精,讓你推不掉,否則一部好的法規就是落實不了。”
廣州市人大法工委主任陳小清1月9日在接受南方日報記者采訪時就明確表示,控煙條例今年的修改不會減少執法主體。“控煙條例是個很特殊的情況。”陳小清說,“現在是個兩難,交到哪個部門都沒有專門的隊伍去作控煙的執法,這些部門自己的任務都很重。”陳小清說,當時控煙條例規定了十多個和執法主體,主要是從執法資源整合的角度去考慮,分散執法比集中到一個部門執法更現實,更有利于執行到位。“你說交給哪一個部門呢?愛衛辦?衛生局?哪個部門都沒有足夠的力量,那更加落實不了了。”陳小清還表示,目前只有控煙條例存在多個執法主體的現象,廣州市其他地方法規沒有這個問題。
爭議
辦公室禁煙該不該一刀切?
“立法要注重實事求是,辦公室搞“一刀切”禁煙不合理,至少應該設立過渡期。”1月9日上午,各代表團分組審議廣州市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很多代表談起了廣州控煙條例的立法效果問題。在荔灣區代表團,荔灣區委書記周亞偉認為,辦公室搞“一刀切”禁煙不合實際,一個人的辦公室不讓抽煙沒道理,“實際上現在很多人在辦公室抽煙,只是沒有被抓到而已”。
周亞偉說,現在抽煙群體感覺都受到了歧視,“辦公室不讓抽煙,我個人的辦公室也不行,那我去哪里抽呢?躲在洗手間嗎?而且很多時候抽煙都是一個習慣性動作,晚上在辦公室看文件的時候,就會習慣性地想抽煙。”
周亞偉認為,立法也要實事求是,辦公室“一刀切”的禁煙做法不合理,“至少要有一個過渡期,在公共場所禁煙沒問題,但辦公室禁煙可以設立幾年的過渡期。一下子都限死,反而取不到好的效果。”周亞偉坦言,控煙條例出臺以后,實際上還是有很多人在辦公室抽煙,只是沒有被抓到而已。
周亞偉說,制定法規關鍵是要落地,有些法律可能參與的專家比較多,更多是從理論上去研究制定,導致有些條款可操作性不強。
“禁煙主要是防止抽煙的人危害別人,幾個人的辦公室禁煙是必要的,但個人辦公室也禁煙,沒什么道理。”廣州市人大代表王躍林說。
廣州市人大代表劉尚斯認為,立法的時候要考慮的周密一些,嚴謹一些,控煙一下子限得很死,沒有一個緩沖期,操作起來就會有問題。
建議
設立獨立管理部門和執法隊伍
周慶強認為,要進一步改善不少地方尤其是消費場合的控煙執法不力的現象,一定要從加強執法力度上抓起。
他建議,接下來可以將控煙管理部門專門從廣州市愛衛辦獨立出來,改變現在管理人力不夠的問題。如果能夠專門獨立的設立一個30人編制左右的控煙專職管理部門,將大大改善現在“兼職”管理帶來的管理乏力問題。另外一個很關鍵的措施是需要建立一支獨立的控煙執法隊伍,每天常態化督查。在他看來,如果廣州有一支100人的專職控煙執法隊伍,每天分赴各個場所常態化監督,那么全市的控煙效果會大大改善。
改善控煙執法不力的另一個措施就是加強罰款力度,通常口頭教育只能對一些自覺的老百姓起作用。消費性場所為了自己的商業利益往往是應付式上報虛假數據,這類情況必須嚴罰才能更奏效。
根據《廣州市控制吸煙條例》顯示,在禁止吸煙場所或者區域內吸煙或者攜帶燃著的卷煙、雪茄煙、煙斗,拒不改正的,處以五十元的罰款;禁止吸煙場所和限制吸煙場所的經營者或者管理者未建立禁止吸煙或者限制吸煙的管理制度,拒不改正的,處以三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罰款。
周慶強透露,今年廣州市人大常委會擬安排審議7件法規案,其中就是包括繼續修正控制吸煙條例。此次調整將在操作性和執行效果等方面進行調整。條例修正的工作很快會推進,預計在春節后就會開展討論會。條例修改的核心在于加執法力度,現在有一個大家都比較認可的意見,就是不再設立“倡導期”,直接對違規者和執法不力的企業進行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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